关于开展高校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根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呼公发[2018]236号文件要求,我院将开展高校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8年6月12日 下午3:00。
二、活动地点:东校区图书馆二楼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学团科长、辅导员,东校区各二级学院学生,具体人数及座位分布参见附件。
四、具体要求:
1、参会人员按会场座位图就座(见附件);
2、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于2:45入场完毕;
3、各二级学院6月11日前将参会教师信息至教育管理科李志强老师crp里;
附件:宣传月活动座位表示意图
学团工作处
2018年6月11日
东校区图书馆二楼报告厅座位表示意.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