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度全院学生工作考核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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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度全院学生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掌握和评价2017年度全院学生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推动全院学生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呼职院党发[2014]55号),学生处将对全院学生工作进行调研和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研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方式

1.主要内容

本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公寓管理、学生资助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及特色创新工作的开展情况。

2.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总结材料报送和支撑材料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核小组根据各二级学院总结材料及抽查结果适时通知各二级学院进行观摩交流。

二、时间安排

总结材料报送: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5日;

报送地点:学生处综合科,电话:6586234。

支撑材料抽查:临时通知(不报送支撑材料)。

三、具体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梳理,完成总结材料。

2. 实地抽查支撑材料

2017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辅导员队伍建设、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公寓管理、学生资助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及特色创新工作。

3. 本次年终考核是评价各二级学院2017年度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评选各类奖项的主要依据。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相关要求,对本学院2017年度学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整理总结。

4.学院将依据考核结果对获奖单位予以表彰及奖励,标准严格按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学生处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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