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现将《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细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组织有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如有申报学生,请按文件规定时间与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联系。
学生处
2017年10月16日
附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细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操作细则》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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