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在家上课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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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在家上课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在家上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学院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测查的通知》(内教学工函[2020]3号)的相关要求,决定开展全院在家上课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在家上课学生(18、19级)

二、测评时间:2020年6月16日-6月23日

三、测评方式:

利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进行线上施测,并完成学生《中国大学生疫情期间心理健康问卷调查》。

四、测评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测评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宣传动员,组织全体在家上课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测评。

2、各二级学院(部)要确保本次测评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抓好落实。对全体在家上课学生根据测评结果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深入了解本学院(部)在家上课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做好在家上课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心理危机预警、心理疾病转介工作。同时密切关注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状况,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测评是为了解在家上课学生的心理状况,以便有针对性地为同学们提供良好的心理健康服务,更好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我中心对测评结果严格保密,并不会涉及其他问题,不计入档案,不与升学或就业挂钩。请同学们放心进行测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学团工作处

2020.6.15

附件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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