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全体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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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表彰奖励办法》文件要求,经过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部初评、公示,学团工作处对上报的自治区级“三好学生”122名、“优秀学生干部”27名、“优秀毕业生”205名和“优秀班集体”2个的相关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现对以上拟评人员及集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4月27日—- 5月3日。
如有对拟推荐人选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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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处:6586763;
学团工作处:6586234、6586235、6586220、4121237。
附件:《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7年度自治区级评优花名册》
学团工作处
2018年4月27日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7年度自治区级评优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