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
择优推荐参加“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现将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择优推荐参加“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教育厅只发送了相关材料,公文尚未形成)转发给你们,要求如下:
1.请认真学习,本着培优推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评选;
2.于3月23日(星期五)前将材料报送至学团工作处教育管理科李志强老师,电子版发送至李志强老师crp邮箱,联系电话:6586234。
附件1:《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择优推荐参加“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附件2:《第四届全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学团工作处
2018年3月20日
附件1: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暨择优推荐参加“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通知.docx
附件2:第四届全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