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择优推荐参加“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3-20
  • 来源:
  • 点击:[]次

转发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

择优推荐参加“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现将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择优推荐参加“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教育厅只发送了相关材料,公文尚未形成)转发给你们,要求如下:

1.请认真学习,本着培优推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评选;

2.于3月23日(星期五)前将材料报送至学团工作处教育管理科李志强老师,电子版发送至李志强老师crp邮箱,联系电话:6586234。

附件1:《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暨择优推荐参加“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附件2:《第四届全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

学团工作处

2018年3月20日

附件1: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暨择优推荐参加“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通知.docx

附件2:第四届全区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报名表.docx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思想动态调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思想动态调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