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与电力学院是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的二级学院,是与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计划,定向培养生产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的二级学院。
新能源与电力学院以人才质量为根本,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努力为社会和电力行业培养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形成了鲜明的职业教育办学特色。
一、专业设置基本情况
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有关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相关政策,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新能源与电力学院根据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生产一线急需的岗位设置了供用电技术(电气一次设备)、供用电技术(电气二次)专业。主要培养供用电企业配电运维、检修、电力营销、管理等生产经营为主的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定向培养政策
被定向班录取的学生必须在开班前与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及学校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学生在校期间由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支付培养费用标准为5000元/人/年。培养费用用于优秀学生奖励及贫困学生补助,根据在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设置一、二、三等奖学金,奖励学生数量分别占定向生总数10%、20%、30%。三年学习期满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和蒙东电网技术能级证书或电力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定向安置到呼伦贝尔市蒙东电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电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通辽市劲辉电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电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生产一线工作。
三、定向培养特色
定向培养运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培养院校与用人委托单位“双元”育人机制,实施校企联合培养。全面推行“四个双元”人才培养模式,即在培养责任上,落实培养院校、委托单位“双主体”;在培养课程上,突出学科体系、岗位要求“双面向”;在培养地点上,明确学校课堂、生产一线“双场所”;在培养效果上,实现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认证”。人才培养按照“1.5+1+0.5”的模式安排教学内容,即第一至三学期(1.5学年)学生在学校完成必备基础知识、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学习,第四、五学期(1学年)学生在学校完成专业学习和职业技能实训,第六学期(0.5学年)学生在用人单位完成顶岗实习。
五年制教学部(附属中等专业学校)简介
是2009年4月经内蒙古教育厅批准原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中等教育的基础上成立的二级教学部,承办学院五年制高职高专(3+2)一贯制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五年制教学部(附属中等专业学校)在学院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依托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的优质教学和实习实训资源,目前已构建了科学的教学及管理体系,成为了专业设置合理、师资力量雄厚、实习实训设备较为完善的办学实体。现有汽车运用与维修、会计电算化、电气技术应用、学前教育等五年制高职高专和中等职业教育专业。
我们坚持学院的“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理念,秉承“明德修身,格物致知”校训,按照“巩固优势、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快速发展”的方针,紧紧围绕学院发展的第一要务,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改革促发展,以特色创优势,以需求扩规模,以创新上水平的发展理念,把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建设成为“市场需要、企业欢迎、学生满意、社会认可”的优质教学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