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为持续推进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推动全区高校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中创新创先、争做先锋,按照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将于2024-2026三年内分批开展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在全区教育系统选树9个“示范院校”、15个“双带头人”工作室、30个“标杆院系”、30个“样板支部”、30个“研究生党支部”,10名“研究生党员”。现结合学院工作实际面向全院党总支、党支部开展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首批高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评选申报工作。通过选树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产生扩面效应,辐射带动全院各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提升学院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申报推荐
符合条件的系(部)、党总支、支部均可申报,学院将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上报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每个类型不超过1个,每个类型的申报条件请参照《2024年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申报指导手册》。
三、程序步骤
(一)推荐申报(6月3日前)。满足条件的党总支、支部按照要求填报相应表格,申报标杆院系的请填写附件1、3、6;申报样板支部的请填写附件2、3、6,组织部对拟确定申报的党组织征求纪委、宣传、校安、教师、巡察等部门的意见(各部门要出具关于党支部及班子成员有关情况的书面意见),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审定后,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
(二)组织考察(6月14日前)。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采取交叉大循环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组采取谈话了解、实地调研、随机访谈等方式,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教育厅有关处室的意见。
(三)审核比选(6月21日前)。根据评选标准,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组织有关处室进行联审和综合比选,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是否规范、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先进事迹是否属实是否客观准确、部门联审是否发现不宜评选认定情形。经全面审核、认真比选,提出拟评选对象名单。
(四)会议决定(6月28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表彰对象名单,并在主流媒体集中宣传报道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党总支、支部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坚持标准,认真把关,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将推荐审批表、推荐对象汇总名单和典型事迹材料(2000字)电子版和PDF版一并于6月3日18:00前发送到组织科邮箱hzyzzk2021@163.com。
2.各党总支、支部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认真研究推荐申报条件,研读、细读每一项要求,把本次首批推荐评选有难度的项目作为接下来党支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工作,努力争取第二批自治区级“双创”成效,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附件:
1.申报指导手册
2.标杆院系推荐审批表(附件1)
3.样板支部推荐审批表(附件2)
4.双创工作推荐对象汇总名单(附件3)
5.党组织事迹材料参考范例(附件6)
组织部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