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11月16日,组织部组织召开了学院相关系(部)专职组织员任前集体谈话会议。组织部部长黄伟出席会议并讲话,组织部,党建、行政督导组以及师德师风督导组等有关同志参加了谈话会。会议由组织部副部长倪晓箐同志主持。
组织部副部长王团首先宣读了《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关于为相关系(部)配备专职组织员的通知》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专职组织员队伍建设方案》两个文件,对组织员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进行了解读。
会上,组织部黄伟部长围绕“学院党委为什么要设立专职组织员”“什么是专职组织员、工作职责是什么”“怎么样当好专职组织员、做好党务工作”等方面作了讲话,并就专职组织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对高校工作全面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好组织员参谋和助手作用,要始终在思想上与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聚焦“双高”建设和职业本科目标,精研业务知识,全力提升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努力打造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精研业务,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多跟系(部)沟通,做好基层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员”“监督员”,为加强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建成职业本科院校做出努力。三是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要求自己,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契机,不断提升党员教育管理水平。要自觉维护团结,尊重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包办代替。要注意维护组织员工作的形象,坚决抵制违纪问题,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引导师生群众认识党、靠近党,引领推动学院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推动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最后,专职组织员作了表态发言,他们纷纷表示:在新的工作岗位,将牢记职责使命,勤奋工作,严以律己,为学院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上还为专职组织员配发了组织工作用书。
组织部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