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6年度“两优一先”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6-05-22    点击:[]

各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6年度“两优一先”评选方案〉的通知》(呼党教工发〔2026〕10号)要求,市委教育工委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简称“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现就推荐报送学校“两优一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条件

评选范围为学校在职党员教师、基层党组织,重点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得交叉;曾获得全国、全区、全市以及市级以上教育系统“两优一先”表彰的不再纳入推荐范围。

(一)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旗帜鲜明讲政治,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自觉践行教育家精神,深耕教育教学一线, 锚定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潜心钻研教学研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育人全过程;主动在教育教学、校园安全、服务地方发展等重点工作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恪守廉洁从教准则, 坚守为人师表本色,模范履行党员义务,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师生,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得到师生的公认。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自觉用党的建设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 实践;热爱党务工作,具备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聚焦党建与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建设深度融合,积极打造具有辨 识度的特色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师生群众,用心用情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始终坚守廉洁自律准则,秉持公道正派作风,在党员和群众中拥有较高威信的专职或兼职党务工作者。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聚焦学校高质量发展,团结带领师生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充分。领导和运行机制到位、政治把关作用到位、思想政治工作到位、基层党组织制度执行到位、推动改革发展到位;党组织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强化政治功能、 提升组织力;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作风务实;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运行规范高效,表率作用发挥好,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党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二、表彰名额

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名额分配情况,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推荐报送优秀共产党员参评对象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参评对象5名,先进基层党组织参评对象4个(以上名额含差额)。

三、推荐流程

(一)差额推荐

学校各党总支、党支部,按照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民主评议、充分酝酿的流程,从全校范围内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参评对象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参评对象5名、先进基层党组织参评对象4个,每个类别中本党总支、党支部推荐对象最多1名。

(二)审核比选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全面掌握推荐对象一贯表现及在重大任务、突发事件中的现实表现,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各党总支、党支部审议无误后的推荐对象经学校党委研究与综合排序后报送市委教育工委,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组织考察

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抽调人员组建考察组。考察组采取谈话了解、实地调研、查阅档案和资料等方式,对候选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相关单位和市教育局相关科室意见。经全面审核、择优比选后,形成初步推荐名单。

(四)会议决定

经市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审定拟表彰名单,公示无异议后, 以市委教育工委名义对获得表彰的党组织和党员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做好相关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以实际贡献和现实表现为重要评判标准,凡是政治上不过硬的,坚决不予推荐。要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

(二)请于5月26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表(附件)报送至组织科邮箱hzyzzk2021@163.com)。

附件: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2026年度“两优一先”推荐表

 

 

组织部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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