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2020-07-24    点击:[]

各党总支: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办法》(内组发〔2017〕9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2020年党费收缴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党费核算

根据《办法》第三条:“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再变动”,各党总支以支部为单位,由党支部组织党员个人对照手机云杰财务系统2020年3月工资收入为基准,核算每月应交纳党费的金额,党支部负责统计填写《党员党费核算登记表》,党总支收齐审核后报送组织人事处备案。

1.党费月交纳额核算:

党费计算器使用方法:登录“北疆先锋党建云”官网,选择“服务”栏目,选择“党费计算器”(网址http://www.nmgdj.gov.cn/),选择“事业单位党员”类,以云杰财务系统2020年3月工资收入为基准录入相关数据自动核算党费。

2.在职教职工党员每月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0.5%;基数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基数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基数在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4.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5.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党总支审核,学院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者免交党费。

二、党费缴纳流程

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党费。党费缴纳流程如下:

1.个人按月交纳党费,党支部填写《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表》。

2.支部收齐党费,连同《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表》交至党总支。

3.各党总支汇总各支部党费和《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表》。

4.以党总支为单位将党费存入学院党费专用账号:

账户名称:中国共产党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委员会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TCL对面的交通银行)

账号:1518 9999 1010 0032 1699 3

账户类别:专用账户

注意:存款时,请备注党总支名称。

5.党总支将汇款凭证(手机银行汇款的可凭汇款记录截屏打印单)和《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表》交至组织人事处410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开具党费收据。组织人事处不收取现金党费。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党总支于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党费核算工作,并将《党员党费核算登记表》纸质版报送至组织人事处410办公室。

2.各党总支于2020年6月25日前将上半年党费存入学院党费账户。于7月5日前到组织人事处开具党费收据。

联系人:连怡婷 联系电话:6585766

附件:

1.《党员党费核算登记表》

2.《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表》

组织人事处

2020年5月26日

附件1:《党员党费核算登记表》.xls

附件2: 《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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