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高职院校)及任务分工》相关工作的提醒通知

2022-11-19    点击:[]

各处室、系(部):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工委、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印发<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内教工委发〔2022〕2号)精神,2022年7月底,学院党委研究制定并下发了我院《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高职院校)及任务分工》的有关工作通知,请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指标体系(高职院校)及任务分工,抓紧落实,极时上报,为做好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领导班子考核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做如下提醒:

1、形成工作总结。《任务分工》中的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按照考核要素,认真总结相关工作,各牵头部门负责收集配合部门的总结材料,汇总形成工作总结。工作总结要标清楚一二三级标题,要严格按照三级指标考核要素,全面概括工作内容,文字精炼,语句通顺,数据准确,格式规范。

2、整理支撑材料。各部门对照工作总结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各牵头部门负责收集配合部门的材料,整理装盒,并列出材料目录。

3、报送相关材料。各牵头部门需要报送的材料有:(1)工作总结材料;(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2年度领导班子考核材料目录》;(3)材料档案盒(支撑材料按照材料目录顺序依次整理好)。

4、各牵头部门于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材料、考核材料目录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zyzzrsc@163.com;支撑材料档案盒于12月20日之前报送至组织部402办公室。

联系人:王 15560916912

祁丽红 15540999609

15848189609

 

 

附件:

1.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校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高职院校)及任务分工

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2年度领导班子考核材料目录

组织部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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