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做好两件大事的能力水平,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决定在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专题培训班”,现将参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基地、我国向北放开重要桥头堡,开设《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努力完成“五大任务”上》等23讲课程。
二、培训安排
1.第一期专题培训班2023年10月28日至11月23日举办,培训对象为学院现任副处级以上干部。
2.第二期专题培训班2023年11月27至12月27日举办培训对象为学院科级干部(不含教研室主任)。
三、培训方式
学员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参加培训:
1.电脑端登录“内蒙古干部网络学院”(网址wlxy.nmgdj.gov.cn)。
2.在移动端下载“连心桥”APP (暂不支持 IOS 系统)。
3.在移动端关注“内蒙古连心桥”微信公众号
通过本人实名注册的手机号+验证码登录,进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专题培训班”栏进行报名,经学院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开展网上学习。
四、学习考核
学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8学时以上课程学习。“结业测试”成绩达到 80分以上,即可获得“结业证书”,相应学时计入领导干部2023年度集中培训学时。
结业证书处科级分别报送,副处级以上干部于2023年11月24日前,科级干部于2023年12月28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本部门参训干部的“结业证书”电子版,以“部门处科级”的形式命名,如“组织部处级”、“组织部科级”,发送至组织部干部科李新元企业邮箱202010025@hhvc.edu.cn
五、有关要求
1.提高重视程度。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指定专人抓好专题培训工作,确保每位学员按时完成培训班学习任务。对规定时限内未完成培训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通报。
2.树立良好学风。参训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完成好课程学习和结业测试,不得他人代学替学。学习期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通过电话回访、身份认证、大数据监测等方式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3.强化学习效果。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学院党校、干部学院的相关专题培训,统筹好线上线下学习,强化互动交流,增强学习效果。
组织部干部科联系人: 李新元 5251302 15354877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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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