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2021-10-06    点击:[]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高质量做好学院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分配计划的科学性精准性,现就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做好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请各党总支、支部根据《2021年党员发展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高质量完成2021年度下半年发展党员年度计划。

二、大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坚持从源头抓起,思想上早启发、政治上早引导、理论上早灌输,加强大学新生思想政治教育,上好第一堂“思政课”。按照自治区要求,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数量比例参照值应为6:3.5:1。

1.要积极鼓励新生递交入党申请书,为发展党员储备好基础力量;

2.加强群团“推优”工作,把综合素质作为发展大学生党员的重要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注重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学习情况和社会实践情况,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唯一条件。

3.集中利用10月和11月两个月的时间,对入党动机端正且经党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符合条件的入党申请人,按程序及时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保年底前入党积极分子数量达到自治区要求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数量比例参照值,并且将符合入党条件的积极分子在2022年底前按程序发展为预备党员。请各党总支、支部于11月20日前,10月至11月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数量情况报告(签字或盖章)及《2021年10月和11月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台账》(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组织部410办公室,电子版报送至组织科邮箱hzyzzk2021@163.com。

三、持续推进高知识群体发展党员工作。大幅增加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知识群体发展党员数量,大力培养学科带头人、重大课题负责人等高端人才入党。

四、报送相关材料:

1.请各党总支、支部汇总现有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时间截至2021年10月1日)。10月9日前,将《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组织科邮箱hzyzzk2021@163.com。

2.请于10月9日前,将《2021年下半年拟确定发展对象信息台账》(附件4)和《师生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5)电子版报送至组织科邮箱hzyzzk2021@163.com。

3.请以表格中的范例为标准,认真统计填报。

附件1:《2021年党员发展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1年10月和11月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台账》

附件3:《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

附件4:《2021年下半年拟确定发展对象信息台账》

附件5:《师生党员情况统计表》

 

 

组织部

2021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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