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党费核算工作的通知

2025-03-11    点击:[]

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办法》(内组发〔2017〕9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2025党费核算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算2025年党费基数

各党总支、支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个人以云杰财务系统20251月工资收入为基准,核算每月应交纳党费的金额,党支部负责统计填写《党员党费核算登记表》,党总支审核后报送组织部审核备案。

1.党费月交纳额核算:

党费计算器使用方法:登录网址http://dfjsq.6109550.com/,选择“事业单位党员”类,以云杰财务系统20251月工资收入为基准录入相关数据自动核算党费。

2.党费核算基数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养老保险(个人)-医疗保险(个人)-失业保险(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职业年金(个人)-个人所得税。

3.请各支部在核算合同制教师党员的党费时,在党费计算器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一栏填写云杰系统中的“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数据。

4.在职教职工党员每月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0.5%;基数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基数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基数在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5.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以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6.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7.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党总支审核,学院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者免交党费。

二、其他事项

1.已退休但未按月领取退休金的党员,党费核算按退休前的工资核算。

2.请各党总支、支部于2025331日前完成全体师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党费核算工作,并将《党员党费核算登记表》报送组织科邮箱hzyzzk2021@163.com)审核


联系人:宋新尧,联系电话:6585766


附件:《党员党费核算登记表》


组织部

202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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