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党委关于开展党的二十大代表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2-01-14    点击:[]

各党总支、支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做好自治区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党的二十大代表选举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我院推荐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党的二十大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带头尊崇党章、模范遵守党章,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具有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能够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信心,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能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政治可靠,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认真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心怀“国之大者”,带头落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较高的能力素质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牢记初心使命,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稳人民立场,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密切联系党员和群众,践行“三严三实”,公道正派,克己奉公,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能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勤勉敬业、担当作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生产和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能够按照党性原则办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二、推荐名额及推荐要求

按照要求,我院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推荐人选名额为1名专业技术人员党员。

专业技术人员党员的范围是:企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高等院校二级院系领导人员及以下管理人员,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优先推荐具有博士学位、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专业带头人及市级以上先进工作者。高等院校领导人员中的专家学者,不列为专业技术人员。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党的二十大代表的产生,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拓宽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渠道,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确保每一位党员都能参加推荐工作。推荐提名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进行。

(一)安排部署(2022年1月14日前)

下发《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关于开展党的二十大代表推荐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各党总支、党支部开展推荐工作。

(二)推荐提名(2022年1月20日前)

1.党总支推荐提名:以党总支下设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发动全体党员进行推荐提名,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提出的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择优遴选,并征求党支部和党员意见后,集体研究遴选推荐人选,报学院党委(将推荐情况报组织部组织科邮箱)。

2.党支部推荐提名: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发动全体党员进行推荐提名,党支部支委对党支部提出的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择优遴选,并征求支部党员意见后,集体研究遴选推荐人选,报学院党委(将推荐情况报组织部组织科邮箱)。

3.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推荐人选(2022年1月26日前):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根据多数党总支、党支部的意见,对推荐人选进行研究遴选,并征求学院各党总支、党支部意见后,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推荐人选报市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压实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真正负起政治责任,亲自过问、亲自协调,按照上述界定范围从严把关审核,坚决杜绝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风漏气、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确保风清气正。

(二)充分发扬民主。各党总支、党支部代表推荐的全过程要严格按党章和党中央要求办事,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确保每一位党员(含学生党员)知晓并参与,尊重和保障党员、代表的民主权力,注重提高民主质量和实效。

(三)做好舆论宣传。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积极宣传代表产生过程中发扬党内民主、走好群众路线的好经验好做好,密切关注舆情,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妥善应对处置负面炒作和境内外敌对势力造谣干扰,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确保我院出席党的二十大代表推荐工作圆满完成。

 

注:组织科邮箱hzyzzk2021@163.com。

 

组织部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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