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党办发〔2015〕58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 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党〔2016〕3号)和《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内党高工发〔2016〕6号)精神,全面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根据呼和浩特职业院党委要求,体育部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范丽珺
副组长:巴特尔
成 员:胡亚丁、李志国、张瑞霞、陈蕾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加强体育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学院宣传思想文化的政策和规划;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党组织建设,负责学院信息管理,加强对内对外宣传和舆论引导;按照上级党委、宣传部门的部署及要求,制定落实学院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建立完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制度,协调督促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加强网络舆情监测。
体育部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