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 年)》精神,共青团中央《“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纲要》《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业余党校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实施方案》(呼职院党发[2010]39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加强学生干部的沟通和交流,增进学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引领广大青年为做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这两件大事建功立业,学院将于2023年10月举办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十二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请各处室、系(部)做好宣传工作并严格选拔推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各级各类学生干部、学生社团干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和理论学习骨干及在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
二、基本要求
(一)政治素质强,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理论认同、实践认同和情感认同;模范带头作用好,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政治面貌应为团员或党员、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综合评价成绩在本班级前30%;
(三)推荐学员必须保证能按要求完成全部课程,严格遵守各项学习制度。
三、推报时间
2023年9月12日至9月25日
四、推荐程序
(一)推荐名额
经过前期向各系(部)进行学习需求调研,本期培训班计划招收学员18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学员名额分配表》,团干部名额比例不低于70%)。
(二)推荐程序
1.各处室、系(部)团总支及院级团学组织依照选拔条件,采取自下而上、民主集中的方式、资格审查、比选择优、组织考察、确定拟上报人选的方法进行选拔,组织考察要深入人选所在单位了解日常表现情况和群众基础,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取。
2.选拔结束后,须经所在处室、系(部)团总支审批同意后进行3天公示(见附件2《公示材料》),经团委审核通过后正式确定院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
五、培训安排及考核要求
(一)本期培训按照各参训单位拟定为4个团支部,统一进行教学活动,每个团支部均以团小组为单位进行日常管理;
(二)本次培训的考勤工作由学院团委和各团支部共同负责。每次培训均需签到,签到结束后各团支部将签到情况反馈至团委。学员不得无故缺勤,如有超过两次以上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期培训,不予结业。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培训者,需提前一天向组长请假,经团支部书记批准,各组长应在每次培训前将本组请假情况上报团委;
(三)每次课程均应做到有笔记、有心得。在培训前,统一印发《学员手册》,学员要严格遵守《学员手册》的规定和安排;
(四)团小组讨论:在本期培训中,安排2-3次小组讨论,讨论主题培训期间公布,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小组自定。培训结束时由信息员整理汇总讨论内容,发送至团委邮箱;
(五)学习成果展示:分两部分内容,一是每个团支部将学习内容和学习场景制作成幻灯片进行集体展示,二是由团委统一组织考试;
(六)完成培训的全部课程任务且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六、相关要求
(一)各系(部)要认真推荐和评议,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于9月25日前上报以下材料:
纸质版附件3、附件4、公示材料(须加盖推报单位公章)、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注明部门+姓名)报送至团委210办公室,其中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
(二)根据本期培训班的出勤和学习情况将影响下一期的名额分配数量。
联系人:贾宏宙
邮 箱:tqzj@hhvc.edu.cn
联系电话:6586221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十二期“青年马克思主
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2.《公示材料(模板)》
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十二期“青年马克思主
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学员推荐表》
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十二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学员推荐汇总表》
团 委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