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了做好办理2016届毕业生离校手续的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团委结合工作实际对办理流程作如下说明:
一、办理时间和地点
西校区:每周一、三、四上午(电话:6586221)办公楼206
东校区:每周二、五上午(电话:4121490)图书馆202(图六旁)
二、办理要求
1.请以班级为单位办理;
2.如果是团员,请带团员证,团员证上应有在校三年的注册记录,团委将统一在团员证上盖组织关系转出章。团籍请装入本人档案。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收齐团员证,请班主任(辅导员)老师统一开证明即可;
3.如果是非团员,请在毕业生离校单“团委”栏目下注明“非团员”即可;
4.如需补办团员证,请带1寸近照1张,工本费3元。
团 委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