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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关于办理2016届毕业生离校手续的通知

2016-06-12 12:42 来源: 阅读: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了做好办理2016届毕业生离校手续的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团委结合工作实际对办理流程作如下说明:

一、办理时间和地点

西校区:每周一、三、四上午(电话:6586221)办公楼206

东校区:每周二、五上午(电话:4121490)图书馆202(图六旁)

二、办理要求

1.请以班级为单位办理;

2.如果是团员,请带团员证,团员证上应有在校三年的注册记录,团委将统一在团员证上盖组织关系转出章。团籍请装入本人档案。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收齐团员证,请班主任(辅导员)老师统一开证明即可;

3.如果是非团员,请在毕业生离校单“团委”栏目下注明“非团员”即可;

4.如需补办团员证,请带1寸近照1张,工本费3元。

团 委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