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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开展“我为校庆作贡献 创建和谐校园 从我做起”活动的通知

2017-03-15 11:37 来源: 阅读: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

为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和学院建校110周年,营造健康的学习、生活氛围,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创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积极推进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切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开展“我为校庆作贡献 创建和谐校园 从我做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为校庆作贡献 创建和谐校园 从我做起

二、活动时间

2017年3月至12月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爱校如家”大讨论活动。各二级学院以宿舍团小组为单位,进行“爱校如家”主题讨论,要求每名学生为自己制定一份文明宣言。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至少向团委推报30份文明宣言(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团委评比后将陆续在团委微信公众平台、校园广播上推出优秀文明宣言。

2.开展“迎校庆 知校史 我参与”主题团日活动。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充分利用团组织生活、团日活动,使团员青年了解校史校情,增强知校爱校意识。

3.开展“美丽校园”卫生清洁志愿服务活动。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要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团员青年志愿者对班级、宿舍、校园进行卫生清理,为师生营造一个绿色健康、和谐美丽的校园生活环境。同学们要以主人翁的姿态、如火的热情、崭新的面貌,积极投身到美化净化校园的工作中,保持宿舍、教室、食堂、校园等场所的卫生和整洁。

4.开展“我为校庆作贡献 创建和谐校园 从我做起”优秀文化产品征集活动。文化产品可以新媒体H5、美术作品(绘画作品、书法作品、剪纸作品等)、文章、宣传海报等形式呈现。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对本学院作品进行评选,并在5月5日前至少报送10件优秀作品至院团委,团委将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三届校园书画大赛中对优秀作品进行评比并奖励。

5.开展团学组织风采展示活动。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可持续开展有创意、有成果的团学工作和社团风采展示活动。可将活动方案报学院团委,统一安排。

四、活动要求

1.要抓好活动落实。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和具体内容,本着注重实效的原则,精心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项活动。

2.要加强宣传。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要运用新媒体推动“我为校庆作贡献 创建和谐校园 从我做起”活动深入开展。通过校园网、微博、微信平台及时发布活动信息及图片。

活动实施情况将作为年度先进团组织荣誉评比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苏宇、孙青 电话:6586221

邮箱:hzytw133@163.com

团 委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