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部)学生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团十九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部署和自治区学联十大工作安排,根据《学联学生会“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实施工作指引》,现将《自治区学联计划开展全区高校学生会组织“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交流展示活动》转发给你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参与对象
院、系学生会
三、申报类别
思想引领类、学业促进类、就业创业类、社会实践类、心理健康类、民族团结类、助困帮扶类、校园治理类、文体活动类、其他类。
(一)择优申报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4日)
项目应当以院、系学生会为单位进行申报,院学生会申报1个项目,各系学生会申报1个项目(限不同类别)。也可多系部学生会共同策划开展的项目,并联合申报,由其中一个系部学生会牵头负责具体申报工作。
(二)评选立项阶段(2024年11月下旬)
申报工作结束后,院团委将结合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推广性、发展性、预期效果等因素,组织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三)项目实施阶段(项目正在实施且具有至少1年实践的工作积累)
院、系学生会抓好项目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动态化实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四)成果展示阶段(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结项后统一进行现场展示和答辩,院团委根据申报材料、现场展示等进行综合评分,对评审优秀的项目进行集中表彰和展示。
院、系学生会开展相关工作情况将作为学生会考核评选、“我为同学做实事”优秀案例评选的重要参考。
(五)申报流程
以团总支为单位逐级申报。学生会在各系部团总支指导把关下,向学院团委申报;最多可申报5个项目(原则上项目类别不重复),后期自治区学联根据初评情况,确定入围项目。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有效实施
院、系(部)学生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深入开展“我为同学做实事”活动,充分发挥来自同学、扎根同学、服务同学、引领同学的组织优势。
(二)注重实效,力求成果
院、系(部)学生会要以服务同学最根本、最普遍、最迫切的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动同学共同创意、共同组织、共同参与,把同学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成效的重要标准。
(三)服务同学,精准有效
坚持服务宗旨,以帮助学生成长为中心,植根同学,丰富拓展实践载体,倾听广大同学在思想成长、权益维护、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校园生活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以实际行动帮助同学解决困难。
(三)优化机制,与时俱进
探索开展“院—系—班”三级联动机制,协同各级工作力量有效配合,采用具有时代特点的工作模式,不断优化方式方法,提高学生会组织工作效率,打造让同学们喜闻乐见的优质项目。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密切与主流媒体合作,积极通过微信、微博和抖音等渠道广泛宣传,提高活动影响力,营造“我为同学做实事”的浓厚氛围。
五、申报要求
请院、系学生会结合“我为同学做事实”类别要求(附件2)、项目要求(附件3)、评价要素(附件4),以院、系学生会为单位撰写项目申报表(附件5)、“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案例展示成果(附件6)、项目汇总表(附件7)于2024年11月24日中午前,将纸质版盖章推荐意见及案例点评材料、汇总表提交至乐群楼210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申报单位+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申报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tqzj@hhvc.edu.cn。逾期报送,不予推报。
联系人:孙 青
电 话:6586221
邮 箱:tqzj@hhvc.edu.cn
附件:
1.《“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2.《“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类别要求》
3.《“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要求》
4.《“我为同学做实事”评价要素》
5.《“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申报表》
6.《“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案例展示成果(模板)》
7.《“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汇总表》
团 委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