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级团学组织:
2023年以来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团委在上级团组织和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党政所想、服务大局、青年所需、共青团能为”这条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践行初心使命,面对做好学生思想引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聚焦主责主业、汇聚青春力量,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激励全院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学院团委决定,集中对2023-2024学年度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及范围
(一)评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
(二)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奖项及条件
(一)集体奖项
1.团总支工作奖:以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颁发“团总支工作示范奖”、“团总支工作综合奖”、“团总支专项工作特色奖”。
(1)团总支工作示范奖:能够紧密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积极主动落实学院团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创造性开展共青团工作,切实发挥共青团作用。求实创新,作用明显,成绩突出,在全院中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
(2)团总支工作综合奖:能够紧密围绕学院党政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落实学院团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切实发挥共青团的作用,整体共青团工作在全院中表现突出、作用明显。
(3)团总支专项工作特色奖:能够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落实学院团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学生会、社团、青年志愿者、大学生社会实践、大学生创新创业等专项共青团工作有特色的开展。
2.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组织基础好。以“智慧团建”系统为依据,班子配备齐整,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推优入党效果明显,“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组织生活规范落实等各项工作记录规范,2023年对标定级中被认定为四星级以上的团支部。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志愿服务、济困助学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
(4)作用发挥好。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突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组织团员青年在“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
3.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该项工作以“志愿北疆”系统为依据,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在学院青年学生中有较强的影响力;服务队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在志愿服务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宣传得力。
4.社会实践优秀服务队
在2023年假期社会实践活动中,例如“三下乡”“返家乡”活动,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开展活动,服务项目重点突出,主题鲜明,独具特色,团队成员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队精神。
5.十佳社团
有规范的社团章程,机构健全,有指导教师、定期开展活动,活动有总结、有报道,取得相关荣誉、在广大同学中有积极影响力,为各社团做出良好的榜样,积极配合社团管理部完成各项工作。在2023年度社团星级认定中被评为四星级以上的社团。
(二)个人奖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说明:以下奖项涉及团员身份的个人,必须满足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4年4月30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团员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1.优秀共青团员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6)在志愿北疆APP中注册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7)2023-2024年度第一学期成绩均分不低于65分,无挂科现象,诚信度达到B级以上。各系(部)如有特殊情况说明原因,可酌情考虑。
(8)在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2.优秀共青团干部
截止2024年4月30日,从事团学工作至少半年以上。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
(6)自律上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7)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取得突出业绩,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8)注册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在2023年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推荐。
(9)获得系(部)级及以上荣誉,2023-2024年度第一学期成绩均分不低于70分,无挂科现象,团员诚信度达到B级以上,所在团学组织内年度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优秀”。各系(部)如有特殊情况说明原因,可酌情考虑。
3.优秀青年志愿者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尊重他人,表现突出。志愿北疆APP中注册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且截至2024年4月15日,志愿北疆APP服务时长记录大一不低于100小时,大二不低于150小时,大三不低于200小时,在2023年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推荐。
4. 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在2023年“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中,能够按照活动要求,在活动的动员、组织、协调和宣传工作中,积极参与,甘于奉献,服从安排,表现优秀,成绩显著。如有突出贡献,可酌情增加名额。
5. 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在“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中,为实践服务队发挥组织、策划、协调和指导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老师。
三、评选要求
(一)突出政治标准。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看推荐对象是否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严格程序标准。根据评选名额说明(附件1),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指导基层进行推荐,加强审核把关,同年度同一人,不能同时参评多个奖项。推优结果要征求所在部门党组织的意见。
(三)严把申报材料。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各类申报表(附件2),逐级审核。评选结果在本组织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
四、材料上报
各系(部)将申报表(附件2)、申报证明材料(附件3),申报奖项汇总表(附件4)及系(部)公示材料,于4月23日前统一汇总后,电子版材料以“XX系部2023-2024年度学院共青团评优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团委邮箱。纸质版材料1份上报至团委210。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贾宏宙
联系电话:0471-6586221
邮箱:tqzj@hhvc.edu.cn
附件: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度共青团评优相关资料
团 委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