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激发全区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鼓励其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在助力办好两件大事、落实“六个工程”上贡献青春力量,自治区团委决定,在2024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23年度全区共青团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现将文件转发。请各系(部)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并严格选拔推报。
一、参评资格
(一)全区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3年,近5年获得过盟市级(院级)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荣誉(不含参评当年);参评当年不再推报本级团员、团干部和下一级团组织参评。参评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的,2023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四星级”或“五星级”。
(二)全区优秀共青团员
从未满28周岁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中评选,推荐对象入团年龄应符合团章规定。团龄3年以上;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近5年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近5年获得过盟市级(院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不含参评当年);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三)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
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近5年获得过盟市级(院级)“优秀共青团干部”(不含参评当年)。
二、不予推荐情形
(一)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二)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三)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近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五)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落实共青团改革、“全团带队”责任和全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六)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三、材料清单
(一)全区五四红旗团委申报材料清单
1.全区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纸质版双面打印,盖章);
2.申报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记述,按照模板撰写300字和2000字材料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3.公示无异议的证明材料(由盟市级团委统一公示后出具,并加盖盟市级团委公章);
4. 考察报告(由盟市级团委统一公示后出具,并加盖盟市级团委公章);
5.重点工作证明材料(含“智慧团建”系统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4次专题学习情况和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截图);
6.团委最近一次换届证明材料(如上级批复等);
7.所获荣誉证明材料(主要荣誉1-3项即可);
8.全区五四红旗团委申报对象汇总表(纸质版单面打印,盟市级团委汇总盖章);
9.能够客观真实反映申报组织情况或业绩的集体照片3-5张(仅提供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于300KB、小于5M,照片用文字说明命名,如“X年X月开展XX活动/工作”)。
申报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为PDF)、集体照片外,均须提供可编辑版本。除明确要求仅提供电子版外,均须提供纸质版1式2份,不过度包装。
(二)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清单
1.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纸质版双面打印,盖章);
2.申报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记述,按照模板撰写300字和2000字材料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3.公示无异议的证明材料(由盟市级团委统一公示后出具,并加盖盟市级团委公章);
4.考察报告(由盟市级团委统一公示后出具,并加盖盟市级团委公章);
5.重点工作证明材料(含“智慧团建”系统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4次专题学习情况和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截图);
6.团支部最近一次换届证明材料(如上级批复等,扫描为PDF格式);
7.所获荣誉证明材料(主要荣誉1-3项即可);
8.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对象汇总表(纸质版单面打印,盟市级团委汇总盖章);
9.能够客观真实反映申报组织情况或业绩的集体照片3-5张(仅提供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于300KB、小于5M,照片用文字说明命名,如“X年X月开展XX活动/工作”)。
申报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为PDF)、集体照片外,均须提供可编辑版本。除明确要求仅提供电子版外,均须提供纸质版1式2份,不过度包装。
(三)全区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材料清单
1.全区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纸质版双面打印,盖章);
2.申报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记述,按照模板撰写300字和2000字材料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3.公示无异议的证明材料(由盟市级团委统一公示后出具,并加盖盟市级团委公章);
4.考察报告(由盟市级团委统一公示后出具,并加盖盟市级团委公章);
5.团员教育评议等次证明材料(如“智慧团建”系统记载情况截图等);
6.上年度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各地可结合实际,采用地方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的证明或截图);
7.所获荣誉证明材料(主要荣誉1-3项即可);
8.本人近期白底彩色标准照1张和能够真实体现本人工作场景或个人业绩的照片3-5张(仅提供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于300KB、小于5M,照片用文字说明命名,如“X年X月开展XX活动/工作”);
9.全区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对象汇总表(纸质版单面打印,盟市级团委汇总盖章)。
申报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为PDF)、个人照片外,均须提供可编辑版本。除明确要求仅提供电子版外,均须提供纸质版1式2份,不过度包装。
(四)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材料清单
1.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纸质版双面打印,盖章);
2.申报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记述,按照模板撰写300字和2000字材料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3.公示无异议的证明材料(由盟市级团委统一公示后出具,并加盖盟市级团委公章);
4.考察报告(由盟市级团委统一公示后出具,并加盖盟市级团委公章);
5.2023年度本人所属团组织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和本人近五年工作考核结果等证明材料;
6.所获荣誉证明材料(主要荣誉1-3项即可);
7.申报人讲授的团课微视频(团课题目内容可参考《新时代中学团课教育指导大纲〔第1版,2021年〕》,时长10分钟左右,仅提供电子版);
8.本人近期白底彩色标准照1张和能够真实体现本人工作场景或个人业绩的照片3-5张(仅提供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于300KB小于5M,照片用文字说明命名,如“X年X月开展XX活动/工作”);
9.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对象汇总表(纸质版单面打印,盟市级团委汇总盖章)。
申报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为PDF)、个人照片外,均须提供可编辑版本。除明确要求仅提供电子版外,均须提供纸质版1式2份,不过度包装。
三、报送要求
请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参评各类奖项的申报表,按照要求及填表说明严格审核申报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齐全。于2024年3月17日前报送至团委210办公室。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团委进行5天的公示,无异议后推报至内蒙团委学校部。
(一)电子版报送:邮件标题格式为“推报单位名称-全区两红两优申报材料”,文件夹内所有材料按照材料清单排列。
(二)纸质版报送: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报送今年的推报工作原则上通过线下逐级推荐申报,线上审核汇总提交的方式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人:贾宏宙
联系电话:6586221
团委邮箱:tqzj@hhvc.edu.cn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区优秀共青团员、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评选工作相关材料》
团 委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