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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2022年全区大学生艺术节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2022-06-01 12:00 来源: 阅读:

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以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为出发点,以促进大学生文化艺术素质的全面发展为目的,传承弘扬优秀文化艺术,深入开展文学、声乐、舞蹈、书画等学生广泛参与的艺术活动,用丰富多彩的文艺形式润泽校园、滋养心灵、涵育德行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5月~10月举办全区大学生艺术节校园歌手大赛。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正青春·颂中华”

二、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2年5月10月

地点:初赛在各系(部)自行组织开展,校级选拔赛由团委组织选拔推报,复赛、决赛和汇演统一在内蒙古艺术学院进行。

三、参加对象

在籍学生及青年教师

四、赛制相关事项

(一)组别设置

比赛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两个组别,专业组选手为开设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等专业的在校师生,业余组选手为非专业的在校师生。演唱方式不区分美声、通俗、民歌、原生态唱法,只限于独唱。

(二)比赛形式

1.初赛由各系(部)自行组织开展,选手可选择清唱或伴奏演唱各系(部)按组别各评选前3名选手参加复赛报名(师范部、国际教育部可适当增加推报人选

2.校级选拔赛由团委组织,各系(部)须团委提交选手报名表、演唱视频等信息,团委邀请相关评委进行线上评审,最终推报参加自治区复赛、决赛与汇演原则上各组别推报师生比例为3:7)。

3.复赛由大赛组委会以线上评审的方式分别评出各组别20名选手参加决赛,决赛在内蒙古艺术学院演艺厅现场举行,届时分别产生本届校园歌手大赛各组别前10名获奖选手,参加汇演。

(三)比赛评分标准

评分采用十分制评分要素包括:歌唱技巧、音准、节奏感、情感表达、音色、舞台表现等方面,其中舞台形象及表现力3分,演唱技巧3分,情感表达4分。评分按照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如选手参赛曲目不符合本次比赛主题和内容要求,具有违背正确价值观与涉及不正确意识形态领域内容,评委会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评分。

(四)比赛曲目要求

初赛、复赛曲目由选手自行选择,各系(部)负责审核,参赛歌曲需符合比赛主题要求,不得选取庸俗低俗媚俗的作品参赛。决赛曲目由大赛组委会提供并审核,决赛曲目选定后不可更改(决赛曲目另行通知)。初赛、复赛各演唱一首作品,决赛演唱两首作品,每首作品时长不得超出5分钟。

、比赛安排

(一)初赛阶段及校内选拔

1.组织初赛,广泛开展

2022年5月17日2022年6月28日,以高校为单位,各系(部)围绕活动主题自行组织开展大学生艺术节校园歌手大赛相关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师生积极参与。

各系(部)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情况,按照活动要求组织进行初赛,初赛曲目由参赛选手围绕比赛主题和要求自行选定。可邀请学院艺术专业教师或聘请校外专家对学生进行唱演培训指导。

2.择优评选,推荐报名

校内选拔赛的赛事组织、评委选任、记分规则等由团委以现场展演的形式在线上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各组别前10名参与自治区级复赛

3.材料报送要求:

1)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2)参赛视频要求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不可剪辑,要求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x1080),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每位选手单独一个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G)并以“曲目名称选手姓名(组别)”命名文件,演唱要求采用钢琴伴奏、乐队伴奏或电子音乐伴奏。

2022年6月30日前,团委将选拔推荐的选手名单附件以上参赛视频报送至组委会。

(二)复赛评选阶段

2022年7月1日7月30日,由比赛组委会特邀内蒙古地区有影响力的艺术专家评委根据评分规则,对各校推荐选报的选手视频资料进行线上评审,选拔出各组别前20名共40名选手参加决赛,选手名单另行通知。

(三)组织决赛和汇演

2022年9月28日~9月30日,在内蒙古艺术学院演艺厅举办本届歌手大赛全区总决赛。

、其他事项

参加决赛的学生和领队不收取任何费用,采用钢琴伴奏的参赛选手由组委会免费提供钢琴伴奏老师。

、疫情防控要求

比赛全程需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开展活动前需拟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活动过程中做好自查工作,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实地监督、抽查,切实保障各项活动安全进行。

联系人:孙青

联系方式:6586221

附件:《2022年全区大学生艺术节校园歌手大赛》相关材料



 委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