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是共青团中央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共青团中央决定,在2020年“五四”期间集中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现将《关于申报“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二级学院(部)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并严格选拔推报。
一、申报对象
申报集体和个人须在近五年内获得过省级团委授予的奖项或荣誉。全国优秀团员、全国优秀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予以破格激励。
二、申报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20年3月17日将以下所有材料电子版(图片材料、获奖证书等提供扫描版)发送至团委邮箱hzytw133 @163.com,并将邮件名称命名为“申报全国优秀+学院名称”。
1.申报集体和个人事迹材料(200字以内,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出争中的表现)
2.参评各类奖项的申报表(一式2份)
3.申报名单汇总表(对申报对象进行排序)
4.公示材料(不少于3天)
5.所获荣誉、评选优秀集体和个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6.申报“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还需报送一个由该团干部讲授的团课微视频或讲义
7.申报单位和个人事迹需在学院网站、微博、微信平台进行过宣传展示(提供截图)。
三、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3月17日下午16:00前,逾期不候。
联系人:杨宁 联系电话:13347109732
团委邮箱:hzytw133@163.com
附件:《《关于申报“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团委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