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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团委《申报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2019-03-07 09:24 来源: 阅读:

各二级学院(部):

“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是共青团中央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共青团中央决定,在2019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18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现将《关于申报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各二级学院(部)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并严格选拔推报。

请各二级学院(部)将申报单位和个人照片、个人事迹简介(300字以内,模板见附件8)以及所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7)纸质版上报至团委。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团委邮箱hzytw133 @163.com,并将邮件名称命名为“申报2018年度优秀+学院名称”。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3月13日18:00前

联系人:杨宁 联系电话:13347109732

邮箱:hzytw133@163.com

团 委

2019年3月7日

附件:《关于申报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附件:内团办发﹝2019﹞11号关于申报2018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