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院各级团学组织:2018年,全院各级团学组织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重要要求,围绕学校育人的根本目标,不断深化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两大任务,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进一步激励全院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团的建设和学院发展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鼓舞广大团员青年为推动学院发展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决定将在2019年“五四”期间对2018年度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及范围
1.评选原则:公开、公正、公平、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
2.评选范围:2014级、2015级、2016级,2017级在校生(2018级中有特别突出和优秀的集体可以酌情推报)
二、评选奖项及条件
(一)集体奖项:
1.团总支工作:团总支工作示范奖、团总支工作综合奖、团总支专项工作特色奖。
(1)团总支工作示范奖:能够紧密围绕学院党政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落实学院团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共青团工作,切实发挥共青团的作用。求实创新,作用明显,成绩突出,在全院中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根据考核实际情况评选)。
(2)团总支工作综合奖:能够紧密围绕学院党政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落实学院团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切实发挥共青团的作用,整体共青团工作在全院中表现突出、作用明显(根据考核实际情况评选)。
(3)团总支专项工作特色奖:能够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落实学院团委布置的各项任务,专项工作表现突出、有特色、有创新(根据考核实际情况评选)。
2.五四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突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团日活动、三会两制一课、智慧团建等工作。
(3)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亮点,能够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3.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在学院青年学生中有较强的影响力;服务队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在志愿服务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成员人数不少于50人。
4.社会实践优秀服务队
在2018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开展活动,服务项目重点突出,主题鲜明,独具特色,内容符合基层需求,撰写社会实践报告并取得显著效果;团队成员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队精神,深受基层群众欢迎。
(二)个人奖项
1.优秀团员
(1)政治坚定,品德高尚,刻苦学习,努力工作。
(2)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取得突出业绩,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注册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4)获得二级学院(部)及以上荣誉称号,各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2017年(含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2.优秀团干部
(1)政治坚定,品德高尚,刻苦学习,努力工作。
(2)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取得突出业绩,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注册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4)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各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学生诚信度达到A级。
截至2019年4月30日,从事团学工作至少一年。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3.优秀青年志愿者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尊重他人,表现突出。注册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且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
4.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学生)
在2018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能够按照活动要求,在活动的动员、组织、协调和宣传工作中,积极参与,甘于奉献,服从领导,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5.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在2018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成功组织策划、积极支持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为此付出艰辛努力的教师和辅导员;为实践服务队发挥组织、策划、协调和指导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辅导员。
6.优秀指导教师
在2018年 “创青春”全区大学生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区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中,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赛事,辅导出高质量的作品。作品在全区比赛中获奖的教师和辅导员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及表彰要求
1.坚持严实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各级团组织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看推荐对象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二级学院(部)团总支要对推报候选人选(集体)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人选所在部门、团组织、团员青年及有关方面意见,审核有关档案材料。
2.坚持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各二级学院(部)推荐的候选人选(集体)要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2、3、4、5、6、7、8、9、10),逐级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11)统一汇总后,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申报集体附3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申报表》《申报名单汇总表》、公示材料、先进事迹材料文字版和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电子版1份,于4月29日前报学院团委,逾期不报,材料不规范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评。
联系人:杨宁、李蓉 联系电话:6586221
邮箱:hzytw133@163.com
附件:
1评选名额说明
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五四团支部登记表 》
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登记表》
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社会实践优秀服务队登记表》
5《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团员登记表》
6《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7《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登记表》
8《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登记表》
9《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登记表》
10《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科技学术(“挑战杯”“创青春”)优秀指导教师登记表》
11《评优汇总表》
团 委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