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
2019年以来,全院各级团学组织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团中央、自治区团委的部署要求,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特别是2020年至今,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积极投身防控一线,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社会发展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围绕学校育人的根本目标,不断深化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两大任务,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活动。学院团委决定,集中对2019-2020学年度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及范围
1.评选原则:公开、公正、公平、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
2.评选范围:集体奖、个人奖。
二、评选奖项及条件
(一)集体奖项:
1.团总支工作:团总支工作示范奖、团总支工作综合奖、团总支专项工作特色奖。
(1)团总支工作示范奖:能够紧密围绕学院党政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落实学院团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共青团工作,切实发挥共青团的作用。求实创新,作用明显,成绩突出,在全院中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根据考核实际情况评选)。
(2)团总支工作综合奖:能够紧密围绕学院党政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落实学院团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切实发挥共青团的作用,整体共青团工作在全院中表现突出、作用明显(根据考核实际情况评选)。
(3)团总支专项工作特色奖:能够围绕学院党政的中心工作,落实学院团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学生会、社团、青年志愿者、大学生社会实践、大学生创新创效创业等专项共青团工作有特色的开展(根据考核实际情况评选)。
2.五四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突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2)以“智慧团建”系统为依据,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等各项工作记录规范。
(3)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亮点,严格履行“三会两制一课”,精心组织设计好团日活动,能够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3.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2020年度5月之前,该项工作以“志愿汇”系统为依据,之后以“志愿北疆”系统为依据,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在学院青年学生中有较强的影响力;服务队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在志愿服务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成员人数不少于50人。
4.社会实践优秀服务队
在2019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开展活动,服务项目重点突出,主题鲜明,独具特色,团队成员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队精神。
个人奖项
说明:以下奖项涉及团员身份的个人,必须满足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1.优秀团员
(1)政治坚定,品德高尚,刻苦学习,努力工作。
(2)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本职岗位和学习生活中取得突出业绩,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注册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4)各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学生诚信度达到A级。
(5)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6)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可优先推荐。
2.优秀团干部
截至2020年5月31日,从事团学工作至少半年以上。
(1)政治坚定,品德高尚,刻苦学习,努力工作。
(2)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取得突出业绩,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注册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4)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各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学生诚信度达到A级。
(5)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者,可优先推荐。
3.优秀青年志愿者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尊重他人,表现突出。注册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且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
在参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志愿服务、恪尽职守、勇挑重担、返回模范带头作用,表现突出且在抗疫志愿者统计名单中报备的或者获得相关证明、证书的,可以优先推荐。
4. 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学生)
在2019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能够按照活动要求,在活动的动员、组织、协调和宣传工作中,积极参与,甘于奉献,服从安排,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5. 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在2019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成功组织策划、积极支持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为此付出艰辛努力的教师和辅导员;为实践服务队发挥组织、策划、协调和指导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辅导员。
6.科技学术(“挑战杯”“创青春”)优秀指导教师
在2019年“创青春”全区大学生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大赛中,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赛事,并为此付出艰辛努力的教师和辅导员;辅导出高质量的作品,并且作品在全区比赛中获奖的教师和辅导员。
三、评选及表彰要求
1.坚持严实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各级团组织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看推荐对象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二级学院(部)团总支根据评选名额说明(附件1)要对推报候选人选(集体)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人选所在部门、团组织、团员青年及有关方面意见,审核有关档案材料。
2.坚持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
(1)各二级学院(部)推荐的候选人选(集体)要认真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逐级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评选结果须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集体奖项,需要另附15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
(3)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11)统一汇总后,党总支签字盖章。
(4)申报表、申报名单汇总表、公示材料、先进事迹材料文字版和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
(5)以上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于6月20日前报学院团委,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评。
联系人:杨宁、李蓉 联系电话:6586221
邮箱:hzytw133@163.com
附件:
1.评选名额说明
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
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登记表
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社会实践优秀服务队登记表
5.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团员登记表
6.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7.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登记表
8.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登记表
9.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登记表
10.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科技学术(“挑战杯”“创青春”)优秀指导教师登记表
1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9-2020学年度共青团工作评优各二级学院(部)申报情况汇总表
团 委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