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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基层团组织工作条例

2007-06-24 20:37 来源: 阅读: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基层团组织工作条例

1 总则

1.1 我院基层团组织指团总支和团支部。

1.2 各团支部受所属团总支的直接领导、各团总支受院团委和同级党组织的双重领导。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对象是本院团总支和本支部团员青年或学生。

1.3 本条例由共青团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委员会制定,解释权在团委组织部。

2 团总支建设

2.1 团总支在院团委的领导下负责开展本单位的共青团工作。

2.2 团总支一般由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等组成,也可按具体情况设置。团总支书记由党员教师专职或兼职担任。

2.3 团总支职责范围

2.3.1 负责召集团委会和团员大会,认真传达党组织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建立健全团总支工作制度,准确把握工作方向,明确目标,统筹规划工作内容;

2.3.2 了解和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从青年教工、学生的特点出发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2.3.3 同学院有关部门及学生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沟通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2.3.4 抓好团支部建设,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发挥团支部的作用,通过团员轮训、团课或其他方式,坚持对团员青年进行团员意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2.3.5 负责教工团支部的建设,调动青年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2.3.6 开办好学校的业余党校,作好学生团员的评优工作,为党组织培养人才;

2.3.7 因地制宜地开展适合学院学生特点的思想教育、专业技能、科技文化、社会公益、文体娱乐等活动,全面促进学生素质的提高;

2.3.8 要积极地、有计划地做好团员发展工作,“五·四”评优工作,认真负责地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

2.3.9 建立团总支工作档案,做好团总支文件、资料、记录的归档、保管工作;

2.3.10做好团费收缴,团组织关系转接,团员证注册,《团总支工作手册》的填写、归档工作;

2.3.11要广泛联系社会实践基地,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确保社会实践的安全性、实效性;

2.3.12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做好舆论宣传,并负责本学院团组织活动的信息上报工作。

2.4 团总支岗位职责

2.4.1 团总支书记

2.4.1.1 在院团委领导下主持团总支全面工作;

2.4.1.2 围绕院团委的中心工作,根据本总支实际情况,制定和实践团总支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团总支委员会,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布置工作任务,指导和帮助各委员开展工作;

2.4.1.3 负责组织团员思想教育活动,并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2.4.1.4 深入团员青年中分析团员思想情况,给予有针对性的帮助的指导,并及时提出有效的工作方法;

2.4.1.5 负责对团干部、团员进行团务知识培训;

2.4.1.6 检查《团总支工作手册》使用情况;

2.4.1.7 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其它任务。

2.4.2 团总支副书记

2.4.2.1 依照团总支整体工作职责,做好书记的助手,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工作;

2.4.2.2 具体承担团总支某一或某几个方面的工作;

2.4.2.3 抓好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具体实行团干部、团员考评制度,每学期末负责向各支部提供本总支学生干部的工作鉴定;

2.4.2.4 检查督促所辖各支部工作完成情况;

2.4.2.5 完成团总支书记及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

2.4.3 组织部部长

2.4.3.1 具体做好本单位新团员发展工作及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2.4.3.2 负责团费收缴工作;

2.4.3.3 具体组织团课学习、对团员、青年进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

2.4.3.4 抓好团总支的组织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各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

2.4.3.5 有计划、有落实、有实效的开展团组织生活;

2.4.3.6 完成团总支正、副书记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2.4.4 宣传部部长

2.4.4.1 围绕团总支的中心工作,做好日常宣传工作;

2.4.4.2 监督、指导各支部的宣传工作;

2.4.4.3 负责总结团总支的活动和工作情况;

2.4.4.4 完成团总支正、副书记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2.4.5 文艺部部长

2.4.5.1 根据本学院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2.4.5.2 指导各支部文体活动的开展。

2.4.5.3 完成团总支正、副书记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2.4.6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队长

2.4.6.1 组织本院青年志愿者参加公益性活动,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2.4.6.2 策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活动增强本院学生的奉献精神;

2.4.6.3 严格培训青年志愿者,为青年志愿者提供成长成才机会;

2.4.6.4 完成团总支正、副书记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2.4.7 实践部部长

2.4.7.1 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2.4.7.2 在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2.4.8 信息部部长

2.4.8.1 及时向院团委宣传部提供本院活动的新闻动态;

2.4.8.2 定期向院团委记者站提供新闻稿件。

2.5 团总支工作的考核和监督

根据对团总支的整体要求,院团委定期对团总支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团总支每阶段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对其工作做出恰当的评价。

3 团支部建设

3.1团支部是最基层的团组织,在院团委和团总支领导下,组织开展工作。

3.2团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组成。团支部委员要按民主程序产生,任期一学期或一学年。

3.3 团支部工作职责

3.3.1 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安排,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制订并实施每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及时总结;

3.3.2 认真抓好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并经常对团员进行“做合格共青团员”的教育和共产主义思想教育,成立马列主义学习小组,定期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组织的培养发展对象,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3.3 团支部要建立健全团内民主生活制度,每月至少过两次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

3.3.4 建立本支部各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团课制度、主题团日活动制度、团干部考核制度、团级处分制度;

3.3.5 与班委共创“优良学风班”,引导建设良好的班风、团风、学风,并协助班委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3.3.6 密切联系支部成员,及时了解团员思想动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团员青年的正当要求;

3.3.7 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把团支部建成团结、向上、充满活力的集体,争创“优秀团支部”;

3.3.8 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3.4 团支部委员岗位职责

3.4.1 团支部书记

3.4.1.1 根据团支部工作职责负责主持全面工作,定期召集支委会和团员大会,传达上级精神,研究制定并落实本支部的工作计划;

3.4.1.2 了解、掌握团员思想、学习、生活情况,主动帮助团员解决困难和困惑,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团员对校方或有些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3.4.1.3 抓好马列主义学习小组的学习,确定团课学习内容;

3.4.1.4 加强团支部自身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发挥支部委员、团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支部整体素质;

3.4.1.5 负责保管团内文件;

3.4.1.6 带领支部成员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任务。

3.4.2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3.4.2.1 负责本支部的组织建设和日常团务工作;

3.4.2.2 培养考察入团积极分子,积极慎重发展新团员;

3.4.2.3 负责团费收缴、团员统计;

3.4.2.4 主持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3.4.2.5 组织团课学习,抓好团员青年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增强支部成员的团员意识;

3.4.2.6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考核档案,在召开支部大会的基础上,同支部委员确定推优入党对象;

3.4.2.7 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它任务。

3.5 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3.5.1 经常了解团员和青年的思想动态,根据团员思想状况,结合各学期的中心任务,配合支部书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3.5.2 组织团员、青年上好党课、团课、开展多种形式的团日活动;

3.5.3 积极利用团刊、简报、电视台、广播站、校刊、网站等媒介,对本支部的工作进行通讯报道,及时反映团员青年诸多方面的情况和要求;

3.5.4 组织开展专题座谈、参观访问等活动;

3.5.5 指导团员青年阅读团报、团刊,负责保管团的刊物;

3.5.6 协同团支部办好团刊;

3.5.7 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其它任务。

3.6 团支部工作的考核和监督

根据对团支部的工作要求,院团委、团总支对团支部的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院团委每学年至少检查一次,团总支每学期至少检查两次。

检查内容包括:干部的作用发挥程度,团支部成员整体素质情况,团支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团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的情况,团支部自身建设等。

共青团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