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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大学生文明公约

2007-06-24 20:35 来源: 阅读: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大学生文明公约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内蒙古,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关心学院的各项工作,

二、尊重少数民族同学的语言、风俗和生活习惯,同学之间要团结、礼让、互帮、共进。

三、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情地投身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活动中。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树立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四、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从点滴培养良好的专业思想和敬业精神。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作弊。

五、遵纪守法,反对迷信,自觉维护校园内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六、培养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活俭朴,节约粮食,节约用水用电,不铺张浪费,不喝任何含酒精的饮品。

七、讲究卫生,爱护环境,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按时出早操。

八、遵守公共秩序,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或大声喧哗。自觉遵守公寓、餐厅、教学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自觉维护校内外各类公共设施。

九、男女同学交往大方得体,语言、行为文明端正。

十、牢记校风:民主、团结、勤奋、严谨、求实、进取。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位光荣、文明的职业学院人。

共青团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