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部):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部门《关于统计报送2024-2025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信息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6〕127号)文件要求,为表彰我校师生无偿献血公益奉献行为,弘扬博爱志愿精神,校团委现启动本次无偿献血表彰奖励校内择优推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统计年度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所有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相关志愿服务工作的相关记录和统计均以此时间段为准。
二、可申报奖项及基本条件
本次仅限个人奖项申报,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均可报名:
1. 无偿献血奉献奖:累计无偿献血20次及以上,可对应申报铜奖(献血20次及以上,少于30次者。全血每200ml按1次计算;单采血小板每1次治疗单位按1次。下同)、银奖(献血30次及以上,少于40次者)、金奖(献血40次及以上者)、终身荣誉奖(此前的金奖获得者,献血次数自上一次获得金奖时统计的第40次献血起重新计算,不含第40次;此前的银奖或铜奖获得者,应在原献血次数的基础上累计),献血次数统计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文件执行。
2.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积极参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相关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积极、事迹良好的个人。
3. 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非血缘捐献者。可按捐献次数申报奉献奖(捐献1次)、特别奖(捐献造血干细胞2次及以上,或者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1次且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的捐献者)。
4. 无偿献血促进奖(个人):积极宣传推广无偿献血工作、为校园及社会无偿献血事业作出积极贡献的个人。
三、推报名额
全校严格择优遴选,仅限2个推报名额。
四、报送要求及时间
1. 申报人员须如实核对个人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相关志愿服务的记录,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无错报、漏报。
2. 有意申报者请整理个人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乐群楼210)。
3.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4点,逾期不再受理,校团委将择优完成公示及上报工作。
五、其他说明
本次申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对照国家级评选标准审核遴选。请符合条件的师生积极申报,认真准备材料,确保按时完成报送。
联系人:卢晶
联系电话:6586221
校团委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