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现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社会工作部关于做好传统节日及寒假期间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学院实际,组织学生参与重点群体关爱、节假日专项、乡村治理、文艺服务、寒假志愿等活动,规范志愿服务招募、培训、记录、激励等工作。
请务必重视志愿服务安全:活动前要开展安全培训,讲清交通出行、人身财产、应急处置等注意事项;志愿者在人员密集场所、交通场站、农村地区等服务时,需服从统一调度,不单独行动;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联系带队人员或学院负责人,确保自身安全。
各学院团总支请于2月22日前,将活动总结(含不超过1500字的文字总结、3-5张附详细注释的活动图片、1分钟左右MP4格式横版视频)报至团委邮箱(考虑到未开学,数据可使用预计数),以便汇总上报。同时可同步报送活动亮点、优秀志愿者事迹,团委将择优在公众号推送。
团委邮箱:tqzj@hhvc.edu.c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 青、卢 晶 0471-6586221
附件:关于做好传统节日及寒假期间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团 委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