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系(部)学生会: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自治区团委工作安排和自治区学联《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学生会组织“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团委将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参加交流展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参与主体
校、系(部)两级学生会“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
三、申报工作及时间安排
项目类别:思想引领类、学业促进类、就业创业类、社会实践类、心理健康类、民族团结类、助困帮扶类、校园治理类、文体活动类和其他类共10个类别。
(一)校内申报(即日起至9月8日)
项目应当以校、系(部)两级学生会为单位进行申报,校学生会申报1个项目,各系(部)学生会申报1个项目(限不同类别)。也可多系(部)学生会共同策划项目,联合申报,由其中一个系(部)学生会牵头负责具体申报工作。
(二)校内评审及推报(2025年9月12日前)
校内申报结束后,校团委进行评审,将综合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推广性、发展性、预期效果等因素,确定最多5个项目(原则上项目类别不重复)向自治区学联申报。
(三)自治区学联评审(9月12日至10月)
1.初选:自治区学联将组织专家进行阅评,确定入围名单并进行公示。
2.同学满意度调查。项目入围后,学校团委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
3.终选。入围项目将组织线上/线下答辩,确定最终参与展示交流项目。
4.项目交流展示。10月举办全区性项目交流展示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有效实施
各级学生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深入开展“我为同学做实事”活动,充分发挥来自同学、扎根同学、服务同学、引领同学的组织优势。
(二)注重实效,力求成果
活动过程中突出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以评促选、以评促展、以评促学,发现、巩固、推广一批做得实、叫得响的服务项目,切实服务同学成长成才。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密切与主流媒体合作,积极通过微信、微博和抖音等渠道广泛宣传,提高活动影响力,营造“我为同学做实事”的浓厚氛围。
五、申报要求
请校、系(部)两级学生会结合附件2、3、4,填写附件5、6、7,并于2025年9月8日中午前,将附件5、6、7word版本和纸质盖章版分别交至乐群楼210团委办公室和指定邮箱;电子版材料和邮件名称均以“申报单位+我为同学做实事”命名。逾期报送,不予推报。
联系人:孙 青
电 话:6586221
邮 箱:tqzj@hhvc.edu.cn
附件:
1.《“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2.《“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类别要求》
3.《“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要求》
4.《“我为同学做实事”评价要素》
5.《“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申报表》
6.《“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案例展示成果(模板)》
7.《“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汇总表》
团 委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