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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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学生会组织“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2025-09-01 15:19 来源: 阅读:

(部)学生会: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自治区团委工作安排自治区学联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学生会组织“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团委将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参加交流展示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二、参与主体

、系(部)两级学生会“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

三、申报工作及时间安排

项目类别:思想引领类、学业促进类、就业创业类、社会实践类、心理健康类、民族团结类、助困帮扶类、校园治理类、文体活动类其他类共10个类别。

(一)校内申报(即日起至98日)

项目应当以校、系(部)两级学生会为单位进行申报,校学生会申报1个项目,各系(部)学生会申报1个项目(限不同类别)。也可多系(部)学生会共同策划项目,联合申报,由其中一个系(部)学生会牵头负责具体申报工作。

(二)校内评审及推报2025912日前

校内申报结束后,团委进行评审,综合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推广性、发展性、预期效果等因素,确定最多5个项目(原则上项目类别不重复)向自治区学联申报

(三)自治区学联评审(9月12日至10月

1.初选:自治区学联将组织专家进行阅评,确定入围名单并进行公示。

2.同学满意度调查。项目入围后,学校团委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

3.终选。入围项目将组织线上/线下答辩,确定最终参与展示交流项目。

4.项目交流展示。10月举办全区性项目交流展示活动。

、活动要求

精心组织,有效实施

学生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深入开展“我为同学做实事”活动,充分发挥来自同学、扎根同学、服务同学、引领同学的组织优势。

(二)注重实效,力求成果

活动过程中突出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以评促选、以评促展、以评促学,发现、巩固、推广一批做得实、叫得响的服务项目,切实服务同学成长成才。

)广泛宣传,扩大影响

要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密切与主流媒体合作,积极通过微信、微博和抖音等渠道广泛宣传,提高活动影响力营造“我为同学做实事”的浓厚氛围。

五、申报要求

、系(部)两级学生会结合附件2、3、4附件5、6、7,并202598中午,将附件5、6、7word版本和纸质盖章分别交至乐群楼210团委办公室和指定邮箱;电子版材料和邮件名称均以“申报单位+我为同学做实事”命名。逾期报送,不予推报。

 

联系人:孙

话:6586221

箱:tqzj@hhvc.edu.cn

附件:

1.《“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交流展示活动的通知》

2.《“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类别要求》

3.《“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要求》

4.《“我为同学做实事”评价要素》

5.《“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申报表》

6.《“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案例展示成果(模板)》

7.《“我为同学做实事”项目汇总表》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