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级团学组织:
2024年以来学院团委在上级团组织和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党政所想、服务大局、青年所需、共青团能为”这条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践行初心使命,面对做好学生思想引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聚焦主责主业、汇聚青春力量,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进一步激励全院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学院团委决定集中对2024-2025学年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及范围
1.评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
2.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奖项及数量
1.集体奖
集体奖包括: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社团、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社会实践优秀服务队共4项。
2.个人奖
个人奖包括: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社团负责人、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共7项。
3.各奖项评选将严格对照评选要求,从申报材料的思想深度、事迹典型性、工作成效等多维度进行综合考量,优中选优。评选实行差额机制,最终获奖数量将依据申报材料质量确定,确保评选结果充分体现先进性和示范性,切实发挥优秀典型的引领作用。
三、评选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
2.严格程序标准。根据申报数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加强审核把关,同年度同一人,不能同时参评多个奖项。评选结果要征求所在部门党组织的意见。
3.严把申报材料。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各类申报表,逐级审核。评选结果在本组织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
四、材料上报
1.按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材料一览表》附件7要求报送。
2.请于6月10日前报送至团委210办公室,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贾宏宙
电 话:6586221
邮 箱:tqzj@hhvc.edu.cn
附 件: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共青团评优相关资料
团 委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