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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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2025-04-24 09:47 来源: 阅读:

各处室、各系(部):

为培养大学生志愿者无私奉献的精神,增强师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有效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团委将联合内蒙古血液中心开展“热血汇聚爱心 奉献践行使命”无偿献血活动。让我们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践行爱的宣言,做一名有社会责任感的呼职人。现将具体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4月27、28、29日(星期日、星期一、星期二)(每天10:30-16:30)

二、集中献血地点

真味食府(南门

三、参与对象

全院师生

四、活动目的及意义

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我国血液事业发展的总方向。献血是爱心奉献的体现,帮助病人解除病痛、抢救他们的生命,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通过参与无偿献血活动,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感,行使“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共济行为,同时进一步了解献血知识及献血的重要性。

五、活动内容

1.发放献血宣传资料

2.登记献血记录。

3.发放献血卡(支付宝-无偿献血小程序-献血记录同步国家平台)。

六、献血标准及献血前后注意事项

(一)献血标准

1.年龄:18-55周岁,既往献血的献血者,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献血者主动要求献血的,献血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男性不低于50公斤,女性不低于45公斤。

3.女生生理期及前后三天不能献血,在月经期、妊娠期、怀孕期以及流产不满半年时间,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不能献血。

4.献血前一周无感冒发烧、传染病、过敏性疾病等疾病状况。

5.请注意满足献血间隔要求

1全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

2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

3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间隔不少于4周

4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

6.献血者必须身体健康,无重度近视、高血压、高血脂、肝炎等疾病。

7.注射狂犬疫苗最后一针与献血日期要间隔一年;有过拔牙或其他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者,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不得献血;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献血前1周服用阿司匹林类药物者;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以及高血压(含吃降压药)、心脏病、糖尿病患者不能献血。上次献血未满半年者不得献血。

(二)注意事项

1.参与献血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达现场,首先进行抽血检查,在做检查验血前,当日要先空腹检查验血。在检查验血后,再吃食物,保证清淡即可,因为在献血前不可空腹献血。

2.为保证献血工作能有序进行,请各系(部)按照时间表顺序参加,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团委。

3.献血前一晚要保持良好的睡眠,献血前三天不饮酒,前两天不宜食用油腻和高蛋白食物。

4.献血前72小时内不宜饮用酒精类饮料。

5.因病服药的献血人员要在病愈停药三天后献血。

6.献血后请在献血场所休息至少15分钟将献血的手臂放松,用中间三根手指的指腹按住针眼处至少十分钟,切忌揉搓;献血后要请保持针眼处干燥清洁,敷贴应至少保持4个小时,12小时内禁止游泳,沐浴;4小时内避免剧烈运动,高空作业,过度疲劳,献血的手臂当天避免负重;宜多补充水分,食用易消化的食物和水果,避免暴饮暴食,避免饮酒,保持充足睡眠;献血后如感到明显不适,或针眼处皮下渗血,造成肿胀或疼痛,及时反馈情况。

 

附件: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5年无偿献血活动时间安排表

 

联系人:孙青

联系电话:6586221

 

团  委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