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团总支:
根据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和改进团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以及自治区团委关于2025年发展团员工作的相关要求,学院团委积极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推动我院团员队伍的建设与发展。现将做好2025年上半年发展团员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团员编号分配计划
按照自治区团委下发团员发展计划数,现进行上半年团员编号分发,分配情况如下:团员计划共342人,高职上半年334个,中职上半年共8个。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二、发展团员相关要求
(一)优化队伍结构
1.高职领域
保证组织覆盖。确保班班建支部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推优”入党需求,重点做好大一(2024级)、大二(2023级)发展团员工作,原则上每个班级都有发展团员计划。
2.中职领域
保证组织覆盖。在确保班班建支部的基础上,原则上每个班级应有发展计划。
(二)坚持入团标准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结合《共青团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中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细则、谈话情况等制定可量化可操作的入团积极分子推选评价体系。
(三)加强入团积极分子队伍管理
通过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按时完成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动态管理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四)抓实培养考察
落实团前教育不少于8学时(须包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相关内容)、培养考察期不少于3个月等要求。完成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评价考核”,对《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入团前教育记录手册》进行预审。
(五)严格入团程序
团组织听取培养联系人、团员和群众意见同时,围绕入团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团前教育情况、思政课学习情况、综合测评情况、团员先进性评价情况,对其进行一次综合评价,推选出入团发展对象,其中不得在志愿服务、青年大学习等方面设置时长门槛。加强实质性考察,将不信仰宗教作为重要考察内容。
(六)严格组织公示
系(部)进行预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并规范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接收新团员。
(七)规范建立档案
各系(部)应当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团志愿书,规范建立新发展团员电子档案。
三、材料上报要求
(一)第一阶段。请于4月25日前,将《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共青团发展团员工作制度》中(附件1、附件4、附件5、附件7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发展对象公示名单(须系部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以及入团前教育记录手册上交至团委。
(二)第二阶段。请于5月15日前召开团支部大会接收新团员,并完成入团志愿书填写;6月10日前完成电子档案录入及审核工作。
联系人:贾宏宙
电 话:6586221
邮 箱:tqzj@hhvc.edu.cn
附 件:
1.2025年上半年发展团员计划编号分配表
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共青团发展团员工作制度
团 委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