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和加快建设教育强区《意见》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动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实施,进一步完善面向全体、常态化开展的学生艺术实践“勤练”“常演”“常展”机制,全方位丰富校园文化内涵,根据教育厅关于举办2025年全区大中小学合唱、戏剧专项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就组织学院师生参加相关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绽放艺术风采 激发强国力量
二、项目类别
展演活动包括合唱和戏剧(含戏曲)两个项目,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对象和分组
(一)参加对象
大学生展演活动的参加人员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全日制在读专科生。在岗艺术等专业教师以指导教师身份参加。
(二)活动分组
分为甲、乙两个组别,其中,甲组为非音乐、表演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戏剧、影视、戏曲、音乐剧、歌剧、舞剧表演等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展演活动应以非专业学生为主体。
四、活动安排
展演活动分为校级、旗县(市、区)级、盟市级和自治区级展演四个阶段逐级开展,其中高校组织完成校级遴选展演后择优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参加自治区级展演。
(一)校内开展活动阶段(2025年4-6月)
以班级、系(部)为单位,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将展演活动与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拓展并创新展演活动内容和形式。
(二)遴选、录制作品阶段(2025年5-7月)
学院团委将评选校级优秀合唱、戏剧(含戏曲)节目,并按要求录制上报节目。
(三)自治区线下评审、现场展演、线上展播阶段(2025年9月-10月)
1.线下评审。2025年9月,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届时,将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正式获奖名单。
2.现场展演。2025年10月分批分项组织自治区级大中小学合唱、戏剧展演活动,并为获奖者颁发相应获奖证书,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3.线上展播。教育厅将择优选取优秀戏剧节目通过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等相关媒体平台进行线上展播和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保障。各系(部)要加强组织领导,活动过程中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以展演活动为抓手,整合相关资源,增强活动实效。
(二)美育引领。各系(部)要抓住艺术展演活动的契机,科学发挥展演活动的美育浸润作用,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
(三)活动规范。各系(部)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遴选,严格把关审核,上报节目的报送表信息一经报送不得更改。
(四)报送要求。请按照相关要求报送,于4月25日前上报相关附件表格及合唱谱电子版、戏剧剧本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孙青
联系电话:6586221
电子邮箱:tqzj@hhvc.edu.cn
附件:
1.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相关要求
2.大学生合唱节目报送表
3.大学生戏剧节目报送表
团 委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