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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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内蒙古青年五四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4-01 11:59 来源: 阅读:

各处室、系(部):

根据自治区团委关于申报2025年内蒙古青年五四表彰的工作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推荐条件

(一)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在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在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挺膺担当;在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中团结奋斗;35周岁以下青年数占总人数60%以上。

(二)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努力践行“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获得过盟市级或自治区部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年龄为1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至当年4月30日)的中国公民,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三)全区红旗团委(团支部):从团委、团(总)支部中评选,成立满3年,近5年获得过盟市级或自治区部门级相关表彰奖励(不含参评当年)。(全区红旗团委、团(总)支部可各申报1个。

(四)全区优秀共青团员:从未满28周岁的团员(不含专职团干部)中评选,推荐对象入团年龄应符合团章规定,团龄3年以上,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近5年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近5年获得过盟市级相关表彰奖励,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五)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从团委干部、系(部)团组织中的专职干部中推选,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近5年获得过盟市级相关表彰奖励(不含参评当年)。

(六)全区新时代青年先锋:年龄为14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截至当年4月30日)的中国公民;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代表性,推荐人选应覆盖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经济建设、就业创业等各领域青年。

——科技创新领域: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为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突出贡献。

——乡村振兴领域:积极投身乡村全面振兴,在发展富民产业、科技赋能农业、建设和美乡村、参与乡村治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绿色发展领域:积极投身美丽中国建设,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社会服务领域:积极助力社会建设,在医疗卫生、教育体育、文化传承、社会福利、抢险救灾、慈善公益、基层治理等方面敬业奉献,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出突出贡献。

——卫国戍边领域:勇担强边固防使命,在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守护边疆地区和平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边疆地区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经济建设领域:积极投身经济高质量发展主战场,在生产制造、经营管理、技术革新等方面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为企业行业的改革发展、提质增效作出突出贡献。

——就业创业领域:积极投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艰苦地区就业创业,脚踏实地作出突出业绩。在服务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其他领域: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注意:各类型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

二、关于推荐程序

(一)处室、系(部)推荐基层团组织根据参评条件和分配名额,可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照阶梯晋级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指导基层进行提名推荐。评选采取差额推荐评选,县处级干部比例不超过20%,科级干部比例不超过25%。推荐对象经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审核考察、各处室党支部、系(部)党总支集体会议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在所在单位公示,学院团委申报参评。

注意:处室、系(部)推荐上报材料,于4月7日中午前完成,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中《2025年内蒙古青年五四表彰申报材料一览表》具体要求。

(二)人选初评。学院团委对申报人选(集体)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通过会议研究方式,严格组织差额评审,正式上报人选材料前,团委将逐级报学院党委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同意

(三)对申报人选(集体)进行公示。学院团委对申报人选(集体)进行公示同时公布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联系电话和邮箱。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于4月13日前完成

注意:参评过2025年度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暨新时代青年先锋的人选直接入库,不占本次推荐名额,不重复推报材料,但要进行公示环节。

三、关于工作要求

在推荐过程中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禁止和申报人员或与申报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人私下接触,不得收受财物和好处。申报人员严禁在申报材料上弄虚作假,严禁拉关系以及说情打招呼等不正当干预情形。不以复印、拍照等任何方式留存评审材料,不将相关信息对外传播,不上传网络。请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报送;已获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不得重复推荐。

联系人:贾宏宙

话:0471—6586221

 箱:tqzj@hhvc.edu.cn

 件:2025年内蒙古青年五四表彰申报工作相关资料

 

 

2025年4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