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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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十佳校园歌手”大赛校级选拔赛的通知

2025-03-24 16:24 来源: 阅读:

各系(部)团总支:

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华美育精神,切实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有效提升大学生的审美素养与文化品格,同时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团委关于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十佳校园歌手”大赛的相关要求,学院团委将举办2025年“十佳校园歌手”大赛校级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筑梦 唱响北疆

二、参加对象及选手资格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在籍在校大学生往届获得过全区“十佳校园歌手”荣誉称号的同学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三、组别设置

(一)比赛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两个组别。

(二)专业组为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等涉及演唱科目专业的在校大学生。

(三)业余组为非相关专业的在校大学生。

(四)演唱不区分唱法,只限于独唱。

四、赛程安排

(一)系(部)初赛:即日起—4月25日(初赛形式各系部自行安排)

(二)校级网评、决赛:拟定20256月上旬(网评和校级展演)。

五、作品要求

参赛曲目由选手自行选择,系(部)负责审核。选曲应符合比赛主题要求,体现正确的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鼓励选手演唱原创曲目,鼓励融合运用国潮音乐元素、呼麦、说唱、电子混音、AI技术、等广受青年欢迎的音乐风格与形式,进行音乐曲目的二次编创演绎。

六、评分标准

本次比赛将从内容表现力和舞台效果两个方面对选手表现进行评分。

1.内容表现

1歌曲表现:音准好,节奏准确,音色优美,技巧娴熟,演唱形式多样。

2情感表现: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能准确表达音乐作品的情感和风格。

3歌手表现:自信、大方,舞台表现力强,拥有鲜明的个人特色,能与观众建立良好互动并受到大众欢迎。

2.舞台效果

1表演设计:除歌曲演唱以外,鼓励选手创新表演方式选手可与其他艺术形式(如舞蹈、戏剧、朗诵等)结合,进行跨界合作表演,展现音乐的多样性和包容性。

2仪表形象:仪态端庄举止自然得体,形象符合歌曲内容,精神风貌朝气蓬勃。

3舞台氛围:选手现场气氛驾驭能力强,观众反响热烈

如选手参赛曲目不符合本次比赛主题和内容要求,具有违背正确价值观与涉及不正确意识形态领域内容,评委会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评分。

七、推荐要求

(一)专业组:师范部、国际教育部分别可推荐不超过10名学生参赛。

(二)业余组:各系(部)可推荐1-2名学生参赛。

(三)系(部)初赛、校级复赛可选择清唱,决赛选手必须伴奏演唱,上报一首作品(校级复赛、决赛曲目选定后不可更改,决赛曲目不得与复赛重复)。

(四)各系(部)于4月25日前上报以下4项材料:《2025年全区大学生“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校级选拔赛报名表》(附件2)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版、3分钟MP4高清横版视频(不可后期配音、剪辑等,并以“曲目名称-系(部)-选手姓名(组别)”命名文件)、歌词或歌词大意(word版)、整体初赛情况相关资料,发送至团委邮箱。

八、奖项设置

各组别校级选拔赛前5名的选手获得“十佳校园歌手”荣誉称号,按照校级决赛综合排名推报参加自治区级比赛。其中根据实际评选“最佳表现力奖”“最佳舞台表现奖”“最佳原创歌曲奖”“优秀奖”若干,系(部)参评“优秀组织奖”。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动员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活动支持力度,按要求制定活动方案,整合相关资源,创造学生广泛参与的条件,保障活动正常开展。

(二)广泛开展,扩大宣传

各系(部)要配合并落实好活动全程的宣传工作,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和活动实效,鼓励学生通过自媒体渠道(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等)积极正面传播赛事,深入互动,充分挖掘并展现当代大学生强国有我、感恩奋进的爱国情怀和精神风貌。

(三)强化责任,严格审核

各系(部)要做好意识形态审核把关工作,严审参赛选手选曲、服化道等涉及舞台展示的内容,注重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原创,大力推广和传唱能够体现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爱国主义精神,传递正能量的优秀作品,展现新时代北疆学子的自信和风采。

联系人:孙 青

电  话:6586221

邮  箱:tqzj@hhvc.edu.cn

 

附件:2025年全区大学生“十佳校园歌手”大赛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校级选拔赛报名表

 

团  委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