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把握新时代青年学生工作新的特点和规律,持续巩固深化学生会组织改革,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能力,进一步发挥学生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服务广大学生成长成才。按照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会议安排,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报请学校党委、自治区学联同意,学院拟于2024年9月中下旬召开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学代会代表选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的分配和构成比例
1.代表名额。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学生会组织现状及学生人数,拟定出席本次学代会正式代表104人。
2.代表构成。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系(部)、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系(部)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其中女代表不少于25%,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部)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系(部)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二、代表的条件
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在籍全日制学生;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3.品行端正,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能较好地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学习成绩良好,且综合成绩排名须在专业前50%,无不及格现象;
5.同等条件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三、代表产生条件
1.推荐提名。各系(部)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按照代表条件和名额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开展推选,代表必须经过班级团支部推荐,充分酝酿讨论,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2.公示考察。各系(部)要组织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逐个考察,从代表条件、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情况、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基础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条件、构成要求以及考察情况,按照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经所在系(部)团总支、党总支审核无异议后,在本系(部)范围内进行公示。
3.名单上报。公示无异后,各系(部)将出席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五次学代会正式代表登记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及选举结果公示报告(附件4),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及时向第五次学代会筹备委员会呈报。纸质版于9月12日(周四)中午前提交至团委2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
4.资格审查。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正式代表认真审查。
四、有关要求
召开第五次学代会,是学院广大青年学生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代表大会的基础和前提。请各系(部)团总支对选举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确保本次学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第五次学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第五次学代会学生会正式代表登记表
3.第五次学代会学生会正式代表汇总表
4.公示
联系人:孙青
联系电话:6586221
邮箱:tqzj@hhvc.edu.cn
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