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自治区团委团员核查工作组来我院实地检查工作,按照自治区团委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员发展核查的通知》要求,前期各系部已开始对2023年度团员发展工作进行自查,学院团委现对各系部开展情况进行普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一)学院团委核查时间
2024年4月11日-4月18日
(二)自治区团委核查时间
2024年4月20日-4月30日
二、核查材料目录
(一)入团程序合规性相关材料
1.发展团员编号分配表。
2.2021级和2022级申请入团名单、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名单包含确定时间、培养教育和考察期间的团课讲稿和入团积极分子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佐证材料,2023年入团发展对象名单、入团仪式材料由团委提供。
3.接收新团员支部大会会议记录。
4.发展团员相关公示材料。
(二)入团手续规范性
1.团员档案包括(手写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
2.培养考察材料(团课手册团委提供)
(三)系部自查情况材料
按照学院3月20日下发《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团员发展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供系部自查情况统计报告。
三、团委核查
团委将依据核查工作要点对系部上交材料进行全面核查,与系部自查进行核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自治区团委团员核查专班将针对学院各系部2023 年度新发展团员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复核一致率、档案规范率纳入2024年度述职、评议、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若不规范档案数量超过全年发展总量的5%,则采取年终考核直接扣分制,并原则上取消团内评奖评优资格。
(二)材料上报时间。请于4月13日前将核查佐证材料装盒上交至团委210。
联系人:贾宏宙
附 件: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团员发展核查相关材料
团 委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