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基层团组织述职评议的通知

2024-01-03 09:35 来源: 阅读:

各系(部)团总支:

根据自治区团委关于高校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院基层团建工作,不断提高学院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将开展2023年度基层团组织述职评议工作,此项工作前期已经进行了安排,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汇报人为各系(部)团总支书记或临时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

(二)邀请各系部分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参加

二、考核时间

团总支书记述职2024年1月5上午9:00

实地考核测评时间:2024年1月5下午2:00

三、考核地点

团总支书记述职地点:明德4号会议室

实地考核测评地点:各系部团总支

四、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自评和党总支测评。各系(部)团总支填写2023年度共青团考核测评表》附件1、附件2,完成自评和党总支测评。

(二)现场述职互评。以PPT等形式,围绕测评体系内容进行展示,并总结出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三)实地考核互评。根据实地参观阵地建设,查阅资料打分。

考评得分:自评得分×10%+党总支测评得分×20%+实地考核测评得分×70%+附加分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请于2024年1月418:00前将述职报告、PPT、附件1、2、3,《工作述职报告》电子版发送至tqzj@hhvc.edu.cn。(邮件名称请统一标注:XX系部2023年度考核材料),纸质版述职时一并上交。

附件:

1.2023年度共青团考核测评表(团总支自评表)

2.2023年度共青团考核测评表(党总支对团总支评价表)

3.2023年度共青团考核加分表 (表2,表4)

4.2023年度共青团考核顺序表



团委

2024年1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