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区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推进落实内蒙古 “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 治区两件大事,切实做好全国第七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 选拔推荐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区职业教育创新创业水平,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职教育工匠,双创筑梦想
二、参赛对象
(一)高职院校组:全日制在校生,2023届应届毕业生视同为在校生。
(二)中职院校组:中等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在校生。
(三)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一至三年级学生参加中职院校组比赛,四、五年级学生参加高职院校组比赛。
三、组队方式
(一)本届大赛由系部组织参赛,不接受个人组队申报。
(二)选手以团队方式参赛,每个参赛团队参赛选手为3-7名,其中1人为领衔人。每个参赛团队的指导教师为1-2名。
(三)各参赛团队可在校内跨学科、跨专业和跨年级组队,不得跨校组队。
(四)指导教师不得同时指导两个团队的比赛 ,比赛选手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团队,参赛选手资格由各系部负责审核。
四、参赛项目
(一)按照我区全方位推动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 范自治区的发展要求,围绕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业、农畜产品加工业、现代服务业、 文化和旅游业等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进行参赛项目的选题、构思和设计。
(二)参赛项目的选题、核心部分的构思设计、申报评审书的撰写均由学生完成,参赛项目使用别人已经注册的知识产权内容, 申报时应注明出处。
(三)经审查出现下列 4 种情况之一,取消项目或个人参赛资格。项目团队领衔人不符合条件,或项目团队符合条件成员人数少于3人 ,取消项目参赛资格; 项目团队成员不符合条件,取消该成员个人参赛资格;凡是不符合方案规定、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不能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主动声明引用他人成果的,取消项目参赛资格;已获往届大赛决赛 金奖、银奖和铜奖(一、二、三等奖) 的项目,取消项目参赛资格。
(四)大赛组委会对参赛项目有展示宣传权利,参加项目团队自报名之日起,即视为确认并自愿遵守组委会的版权要求。
五、评审标准
(一)创新性:要求项目立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 , 符合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突出原始创意和创新;鼓励面向职业和岗位创新,侧重于加工工艺创新、实用技术创新、产品或技术改良等;鼓励组织模式创新和服务创新;体现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模式创新。分值占比:中职组30分,高职组30分,本科组25分。
(二)商业性:参赛项目与我区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调研数据详实,分析充分,突出实地调查和实践检验;商业 模式设计完整、可行,已具备盈利能力或具有较好的盈利潜力; 项目在创新研发、生产销售、资源整合、资金配套方面具有实践 基础或已经落地执行。分值占比:中职组25分,高职组30分,本科组35分。
(三)团队情况: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实践经历、创新能力和价值观与项目需求是否匹配;团队的组织架构、股权结构、人员设置、分工协作、能力互补情况以及激励机制规划是否合理;指导教师和外部资源的使用与项目的关系是否清晰合理。分值占比:中职组25分,高职组20分,本科组20分。
(四)引领教育:突出大赛的育人本质,充分体现项目成长对团队成员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造能力的锻炼和提升作用;项目直接或间接带动就业,具有较好的正向带动作用;项目具有示范作用,可复制、可推广。分值占比:中职组20分,高职组20分,本科组20分。
六、赛程安排
(一)系部初赛(11月8日前)
遴选优秀项目团队,以系部为单位上报。
(二)校级决赛(11月10日前)
校赛采用网络评审形式对项目评分,选出各组别前四名推报参加省级复赛环节。平台网址http: //master.crazyxm.com:15001/roadshow与平台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省赛分为复赛网络评审和决赛现场答辩评审两个环节。
(三)复赛网络评审(11月13日前)
11月13日17:00前,使用校级管理员账号登录大赛网 上平台,完成网上项目评审书申报工作。网络评审以项目申报评审书和PPT进行网上评审。上传的评审书需在“资格确认”栏加盖学校公章,并由单位相应负责人签字确认。无学校审核意见的,大赛组委会不予受理。11月下旬,大赛组委会对各院校项目进行资格审定,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将被取消参赛资格。项目申报评审书中填写的有关信息要与平台系统的项目信息一致,如出现信息不一致情况,以平台系统的项目信息为准,该项目信息用于参赛资格审定、证书制作。网络评审结束后将在内蒙古中华职业教育社微信公众号公示网评成绩。
(四)决赛现场答辩(12月下旬)
12月下旬,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组织第二届内蒙古中华职 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依据参加复赛网络评审环节的团队数量按比例确定各组入围现场决赛项目。决赛采取现场演示和答辩形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本届大赛评审工作依照《第二届内蒙古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规程》中评审办法执行。(详见附件1)
七、工作要求
(一)请各系部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参赛选手推选及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组织选手参赛。
(二)请各系部推荐高职组1—2个,中职组不超过6个符合大赛要求的优秀项目。于11月8日(周三)中午前上报项目申报评审书、PPT、盖章版PDF汇总表,以中华职业大赛+系部+联系人文件件命名发送至团委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孙 青
联系电话:6586221
邮 箱:tqzj@hhvc.edu.cn
附件:
1.《关于举办第二届内蒙古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和大赛规程》
2.《内蒙古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平台使用手册》
3.《高职组项目申报评审书》
4.《中职组项目申报评审书》
5.《项目汇总表》
团 委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