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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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使用团旗、团徽等团内标志标识的工作通知

2023-05-22 10:47 来源: 阅读:

各系(部)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

团旗、团徽是中国共青团的象征和标志。为进一步加强团内标志标识管理,维护共青团标志标识的规范性、统一性、严肃性,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统筹

明确各类标志标识制作、使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标志标识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二、规范日常使用

各级团组织是本级团内标志标识日常使用的直接责任主体,须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团徽、团歌制作使用管理规定》(中青发〔2018〕12 号)和相关国家标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做好在业务工作、主办活动中对各类标志标识的规范管理。

三、自查自纠内容

各级团组织对本级使用团旗、团徽等团内标志标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内容涵盖:

(一)团属活动阵地、团内荣誉表彰用品(含奖状、奖旗、奖章、奖杯、证书和其他荣誉性文书、证件等);

(二)出版物和印刷品(含书籍、报纸、杂志及电子出版物等;

(三)会议培训用品(含文件材料、会议证件、文件袋、工作手册、笔记本、课件等);

(四)互联网(含团属媒体网站、网上办公系统、微信、微博、其他移动客户端和小程序等)等。

四、深化日常教育

将规范使用团旗、团徽、团歌作为团前教育必学内容,组织化开展专题学习,在“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团员教育中,加强标志标识仪式教育,增强身份意识和组织认同。加强团干部培训,发挥示范和牵动作用。  

五、畅通监督渠道

设立标志标识监督邮箱或电话,通过团属平台进行发布,做好及时报告核实整改反馈工作。

六、防范化解风险

各级团组织每年要对本级使用团旗、团徽等团内标志标识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要开展动态排查,重点关注团属活动阵地、团属媒体发布活动以及政治性和商业性破坏、亵渎、滥用标志标识行为,积极做好舆论斗争和法律维权。

请于5月2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反馈《团旗团徽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表》(附件)。自查发现内容(一)(二)(三)类载体使用不合规团旗、团徽图案情况的,不得对外发放;第(四)类载体使用不合规团旗、团徽图案情况的,须及时撤销、替换。相关国家标准和团旗、团徽标准图案可在中国青年网 (http://qnzz.youth.cn/tqth/)、中国共青团(www.gqt.org.cn)网站首页浏览、下载。  

人:贾宏宙

联系电话:0471-6586221

标志标识监督邮箱:hzytw133@163.com

   件:团旗团徽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表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