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十九届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励全区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鼓励其担当作为,攻坚克难,为建设现代化内蒙古贡献青春力量,自治区团委决定,在2022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21年度全区共青团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现将文件进行转发。请各系(部)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并严格选拔推报。
一、材料清单
(一)全区五四红旗团委申报材料清单
1.全区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纸质版双面打印,盖章);
2.申报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记述,按照模板撰写300字和2000字材料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3.公示无异议的证明材料(由盟市级团委统一公示后出具,并加盖盟市级团委公章);
4. 考察报告(由盟市级团委统一公示后出具,并加盖盟市级团委公章);
5.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等);
6.团委最近两次换届证明材料(如上级批复等);
7.所获荣誉证明材料(主要荣誉1-3项即可);
8.全区五四红旗团委申报对象汇总表(纸质版单面打印,盟市级团委汇总盖章);
9.能够客观真实反映申报组织情况或业绩的集体照片3-5张(仅提供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于300KB、小于5M,照片用文字说明命名,如“X年X月开展XX活动/工作”)。
申报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为PDF)、集体照片外,均须提供可编辑版本。除明确要求仅提供电子版外,均须提供纸质版1式2份,不过度包装。
(二)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清单
1.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纸质版双面打印,盖章);
2.申报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记述,按照模板撰写300字和2000字材料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3.公示无异议的证明材料(由盟市级团委统一公示后出具,并加盖盟市级团委公章);(由各系、部团总支统一公示后出具,并加盖团总支公章)
4.考察报告(由盟市级团委统一公示后出具,并加盖盟市级团委公章);(由各系、部团总支统一公示后出具,对推荐对象提出结论性意见,加盖团总支公章)
5.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情况、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智慧团建”系统记载情况截图等);
6.团支部最近两次换届证明材料(如上级批复等,扫描为PDF格式);
7.所获荣誉证明材料(主要荣誉1-3项即可);
8.全区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对象汇总表(纸质版单面打印,盟市级团委汇总盖章);
9.能够客观真实反映申报组织情况或业绩的集体照片3-5张(仅提供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于300KB、小于5M,照片用文字说明命名,如“X年X月开展XX活动/工作”)。
申报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为PDF)、集体照片外,均须提供可编辑版本。除明确要求仅提供电子版外,均须提供纸质版1式2份,不过度包装。
(三)全区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材料清单
1.全区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纸质版双面打印,盖章);
2.申报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记述,按照模板撰写300字和2000字材料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3.公示无异议的证明材料(由盟市级团委统一公示后出具,并加盖盟市级团委公章);(由各系、部团总支统一公示后出具,并加盖团总支公章)
4.考察报告(由盟市级团委统一公示后出具,并加盖盟市级团委公章);(由各系、部团总支统一公示后出具,对推荐对象提出结论性意见,加盖团总支公章)
5.团员教育评议等次证明材料(如“智慧团建”系统记载情况截图等);
6.上年度和累计志愿服务时长证明材料(各地可结合实际,采用地方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的证明或截图);
7.所获荣誉证明材料(主要荣誉1-3项即可);
8.本人近期白底彩色标准照1张和能够真实体现本人工作场景或个人业绩的照片3-5张(仅提供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于300KB、小于5M,照片用文字说明命名,如“X年X月开展XX活动/工作”);
9.全区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对象汇总表(纸质版单面打印,盟市级团委汇总盖章)。
申报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为PDF)、个人照片外,均须提供可编辑版本。除明确要求仅提供电子版外,均须提供纸质版1式2份,不过度包装。
(四)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材料清单
1.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纸质版双面打印,盖章);
2.申报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记述,按照模板撰写300字和2000字材料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
3.公示无异议的证明材料(由盟市级团委统一公示后出具,并加盖盟市级团委公章);
(由各系、部团总支统一公示后出具,并加盖团总支公章)
4.考察报告(由盟市级团委统一公示后出具,并加盖盟市级团委公章);
(由各系、部团总支统一公示后出具,对推荐对象提出结论性意见,加盖团总支公章)
5.从事团的工作年限、2021年度本人所属团组织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和本人近五年工作考核结果等证明材料;
6.所获荣誉证明材料(主要荣誉1-3项即可);
7.申报人讲授的团课微视频(团课题目内容可参考《新时代中学团课教育指导大纲〔第1版,2021年〕》,时长10分钟左右,仅提供电子版);
8.本人近期白底彩色标准照1张和能够真实体现本人工作场景或个人业绩的照片3-5张(仅提供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于300KB小于5M,照片用文字说明命名,如“X年X月开展XX活动/工作”);
9.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对象汇总表(纸质版单面打印,盟市级团委汇总盖章)。
申报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为PDF)、个人照片外,均须提供可编辑版本。除明确要求仅提供电子版外,均须提供纸质版1式2份,不过度包装。
二、报送要求
请推报组织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参评各类奖项的申报表,严格审核申报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齐全。于2022年3月25日前报送。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团委进行5天的公示,无异议后推报至内蒙团委学校部。
(一)电子版报送:所有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后,发送至团委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推报单位名称-全区两红两优申报材料”,文件夹内所有材料按照材料清单排列。
(二)纸质版报送:所有材料使用A4纸黑白单面打印,一式两份。以个人或集体为单位,按照材料清单归类纸质文件报送至团委210办公室。
今年的推报工作原则上通过线下逐级推荐申报,线上审核汇总提交的方式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联系人:贾宏宙 联系电话:6586221
团委邮箱:hzytw133@163.com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区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区优秀共青团员、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评选工作》相关材料
团 委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