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动员全院广大共青团员积极投身抗旱救灾的通知
2010-03-28 17:32 来源:
阅读:次
关于组织动员全院广大共青团员积极投身抗旱救灾的通知
|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3-28 17:32:00 来源:
|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级团学干部:
近来,我国一些省区特别是西南地区遭遇历史罕见的特大旱灾,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影响。按照自治区团委《关于组织动员广大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积极投身抗旱救灾的通知》统一部署,要求全院各级共青团、学组织要迅速行动,认真部署,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全院广大共青团员投身抗旱救灾斗争。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动员,迅速开展集中捐赠活动
1、集中捐赠活动时间为2010年3月26日至3月30日。
2、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捐赠活动以捐款为主,捐水为辅。全院每名共青团员捐款应不少于价值1瓶饮用水的金额。
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负责统一接收本学院范围内个人或集体的捐款,并于3月30日17:00前报至院团委(附捐款名单和活动信息、活动图片),院团委将统一汇至内蒙古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由内蒙古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统一出具专用收据。捐赠款项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分配使用。
5、各二级学院要调动所属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广泛动员青年志愿者、各类青年社团的力量,于3月27日至28日走上街头、走入社区、走进各类单位,集中开展灾情宣传、募集社会捐款活动。
二、精心组织,确保救灾工作取得成效
1、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广泛动员,迅速行动起来,形成广泛的抗旱救灾工作覆盖面。
2、要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团组织的标识、作为和影响力,迅速形成广泛的活动声势,并及时报送有关工作和活动的信息。
3、要将抗旱救灾工作与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引导青少年自觉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厉行节约,自觉倡导低碳生活。
4、要严格捐赠款物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各级团队组织均不得将捐赠款物挪作他用或截留作为工作费用。
请将活动信息报送至团委办公室: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71-6586221
邮箱:hzytw133@163.com
附:自治区团发《关于组织动员全区广大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积极投身抗旱救灾的通知》
团委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
关于组织动员全区广大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积极投身抗旱救灾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