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联合会
内团联发【2009】28号 ---------------------------------------------------------------------------
关于在全区大学生中开展 “让爱伴我成长—我与民族同学的故事” 主题征文演讲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精神,贯彻落实中宣部《关于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分工方案》的有关要求,自治区教育厅、团委、学联决定在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区大学生中深入开展“让爱伴我成长—我与民族同学的故事”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活动,活动由内蒙古农业大学承办。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让爱伴我成长—我与民族同学的故事” 二、活动内容 挖掘我们身边各民族青年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的感人事迹,反映我国56个民族青年之间血浓于水的亲情、友情,歌颂国家和自治区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校园文明和谐的主题思想。宣传一批青年学生民族团结的模范,深化大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培养青年学生科学民族观,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 三、活动时间 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 四、参与对象 全区普通高校在校各民族大学生(含民办高校)。 五、活动方式 通过征集主题征文,对上报作品进行评选,并组织优秀作品作者集中开展演讲比赛。 六、活动安排 1、宣传、征集作品阶段(2009年11月—2009年12月) 各高等院校团学组织要在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对青年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主题教育。通过党团活动重点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常识的宣传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我国民族政策的优越性,将个人发展融入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当中,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民族观,不断增强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高校选拔推荐阶段(2009年12月15日至31日) 按照活动要求,各高校结合本学校实际进行征文初评选拔并集中报送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内蒙古农业大学团委。 3、评选表彰阶段。(2010年1月) 对各高校选拔推荐的征文,组织专家学者按上报作品总数的30%、20%、10%、5%的比例分设优秀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进行表彰。 4、优秀作品作者演讲比赛阶段(2010年2月至3月) 在征文优秀作品中遴选部分具有代表性的作品作者组织主题演讲活动,根据演讲竞赛成绩评定5个特等奖予以奖励,并组织获奖学生走进高校进行宣讲。 七、有关要求 1、各高等院校团委要高度重视,组织发动大学生参与到征文竞赛活动中来,广泛号召青年学生积极撰写发生在身边的,体现民族同学之间的相互关怀、相互帮助的感人事迹,文体不限,字数在1500字以内(蒙汉文均可);要充分利用学校共青团网站、广播、海报、橱窗等,结合“让爱伴我成长—我与民族同学的故事”主题活动内容,宣传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青年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 2、请各高校团委按照活动的整体安排进度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做好本单位的征文评选工作,各高校推报优秀作品不得超过10件于2009年12月30日前报送到内蒙古农业大学团委。届时将根据各高校宣传、发动、推报作品情况评定本次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联系人:黎明(内蒙古团委学校部)0471-6963546 吴琼(内蒙古农业大学团委)0471-4304259 E-mail:nmgnydxtw@126.com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联合会 2009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