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内容
军营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当兵的历史是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财富。参军报国既是磨砺人生、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更是热爱祖国的高尚行为。谁选择了军营,谁就选择了光荣,选择了责任,选择了军营就选择了精彩人生。好男儿,当兵去!
总参谋部、教育部日前联合启动2011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4月12日至7月12日,报名参加入伍预征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zbbm.chsi.cn或zbbm.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1.征集对象
学历要求:
◆国家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等全日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
预征报名对象:
◆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
◆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身高不低于162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陆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无高血压、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等病症。
2.程序和办法
(1).网上班名。4月12日至7月12日,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网(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预征报名,确认、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2).预征对象确定。7月底前,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在网上对符合征兵条件的预征报名人员进行确认,确定预征对象。
(3).预征办理手续。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高校在对其《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进行审核、签字、盖章后,发予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
(4).预征对象的征集。10月31日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同时上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3.工作流程
实名注册→网上报名→预征对象确定→预征手续办理→报名应征→批准入伍
4.优先政策
(1).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以优先报名应征、优先身体初检、优先政治审查、优先审批定兵。
(2).对所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标准按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执行。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实行补偿或代偿;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和代偿。
(3).服义务兵役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军队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5).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下同)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6).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二、宣传时间:2011年4月28日——5月15日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学校 团委2011年 主题团日活动
抄送:院领导
发至: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招生就业处2011年4月28日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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