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第四届“励志杯”校园辩论赛的通知

2011-04-11 15:38 来源: 阅读:

关于举办第四届“励志杯”校园辩论赛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4-11 15:38:00 来源:

关于举办第四届“励志杯”校园辩论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活跃校区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增强广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全面推动大学生校园文化活动,使广大青年学生在思辨中明理树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在连续三年成功举办“励志杯”校园辩论赛的基础上,我院决定举办第四届“励志杯”校园辩论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队及赛制

1、各学院参赛团队推选1名指导老师、1名领队、4名参赛辩手共6人组成。

2、比赛采用“四对四团体赛”赛制。

3、比赛采用淘汰制形式。

二、比赛时间

1、选拔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

2、初赛

时间: 2011年4月22日下午2:40 (东校区图书馆二楼报告厅)、

2011年4月23日上午8:40(西校区百年讲坛)

3、复赛

时间:2011年4月25日——4月29日期间(地点另行通知)

4、半决赛

时间:2011年5月4日——5月6日期间(地点另行通知)

5、决赛:2011年5月7日上午9点(西校区百年讲坛)

三、奖项设置

1、团体奖:冠军1名、亚军1名、季军1名、优秀奖1名组织

2、个人奖:单场最佳辩手奖

说明:最佳辩手若干名(视比赛场次而定,每场都将评出1名“最佳辩手”);

3、优秀组织奖:3名(由团委根据各二级学院组队报名情况、选手和观众精神面貌、大众评委和推荐主持人表现等综合评定)

四、评委

评委构成:评委分为大众评审团和专家评委。

1、大众评审团:每个代表队推荐3个大众评委为一个评审小组,构成大众评审团。评审初赛、复赛、半决赛。大众评委中途不得请假、换人,服从主办单位统一安排。

2、专家评委:由主办单位统一邀请,评审决赛。

五、主席(主持人)

由各二级学院推荐一名主席(主持人),性别不限。要求: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沟通能力较好,综合素质较高。

六、参赛要求

1、本次大赛将是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活动,优秀团队将有机会参加全区大学生辩论赛,各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比赛,认真做好大赛的组队、报名、培训和参赛等工作;

2、各参赛团队应按照大赛的有关要求统一安排,服从评审团的判决;

3、参赛队员、主席(主持人)统一着正装参赛,观众着装应整齐;

4、请各二级学院将《报名表》于2010年4月12日前报到院团委。

宣传统战部

团委

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第四届励志杯校园辩论赛报名表.doc

附件一:比赛流程.doc

附件二:比赛细则.doc

附件三:程序表.doc

附件四:个人评分标准.doc

附件五:团体评分标准.doc

附件六:比赛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