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转发内蒙古团委下发的《关于建立密切学生联系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工作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2010-09-15 16:27 来源: 阅读:

关于转发内蒙古团委下发的《关于建立密切学生联系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工作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9-15 16:27:00 来源: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现将内蒙团委下发的《关于建立密切学生联系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工作机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立专职团干部联系班级团支部工作制度

1.工作内容

(1)参加联系班级团支部的重点活动,调查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以及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面临的困难和实际问题。

(2)帮助团支部出主意、想办法,在注重解决学生困难和问题的实践中,研究探索巩固加强基层团的工作新思路。

(3)主动与学生交朋友,倾听他们的愿望和呼声,积极征求他们对团学工作及其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指导团支部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文化活动,研究创新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效载体。

2.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在学院或各二级学院联系一个班级团支部,联系点每学期更换一次。

(2)每月至少到联系点调研一次,要经常与联系点团支部的团干部、学生进行交流、座谈,并通过联系点了解同年级、同院系其他学生的舆情和思想动态。

(3)要有工作记录,每学期末以书面形式作出总结报告,包括一学期的工作情况、经验体会、建设性意见等。

(4)自治区团委和学院团委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到联系点进行调研督导。

(5)各二级学院团干部联系点的工作情况将作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共青团工作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建立各二级学院团、学组织网络联系制度

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于9月22日前建立本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QQ群,并填写《信息采集表》,于9月22日前以电子版的形式发至团委邮箱hzytw133@163.com。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充分利用QQ群,加强大学生骨干的思想教育和工作交流。在使用QQ群的过程中对涉及校园稳定及重大事件要注意保密,不宜在网上交流和传播的内容,须单独报告学院团委。

联 系 人:苏宇

联系电话:0471-6586221

附件1:《关于建立密切学生联系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工作机制的通知》

附件2:《信息采集表》

团委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1:《关于建立密切学生联系 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工作机制的通知》.doc

附件2:《信息采集表》.doc